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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餐具戳女兒下體 狼父遭通緝到案
2017-08-29 15:1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一名張姓男子與妻子離異分居後,民國102年趁著帶5歲女
兒回家照顧時,竟對女兒心懷不軌,以兒童餐具戳其下體造成處女膜撕裂傷,最高法院依
強制猥褻罪判處張嫌4年徒刑確定,張嫌竟拒不到案遭通緝,躲到東石鄉沿海一帶從事採
蚵作業,上週六(27)日遭嘉市警方逮捕歸案。
警方說,女兒遭受父親狼爪蹂躪,經母親帶回家後,發現女兒行為異常,詢問後,始知前
夫把女兒當洩慾工具,憤而帶女兒驗傷提告。
張嫌否認性侵,惟因女兒指證歷歷,身心受創嚴重,張嫌最後被最高法院徒刑4年確定,
張嫌拒不到案開始逃亡而遭通緝,通緝期間躲藏在嘉義縣東石鄉沿海一帶,平日駕駛膠筏
出海採蚵,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獲報後,經多日埋伏,於27日趁張嫌駕駛膠筏返
港後,將他緝獲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