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輔仁大學王姓男學生前年六月深夜,在校園企圖性侵一名酒醉學姊,一審依
乘機性交未遂罪判他三年六月,全案由高等法院審理中。另外,王男不服輔大將他退學,
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退學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校方性平會處理過程有瑕
疵,應重新調查後另作處分,昨判王勝訴。
判決指出,輔大去年五月第二次對王男處分退學後,王不服提出申復,依《性平法》規定,應由校方性平會另組調查小組重新提出調查報告。
但性平會沒有另組調查小組,也沒有重新調查、提出報告,便 逕自將王男退學,程序不
符合《性平法》規定,因此判決撤銷退學處分,要求輔大性平會應另組調查小組,重新
調查後再做出決定。可上訴。
見爛醉起淫念
這件校園性侵案發生在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凌晨,依據性侵案刑事一審判決認定,讀
大三的王男(二十二歲)在校內參加學長姊畢業聚會,一名學姊喝醉要回校外租屋處,王
自告奮勇攙扶癱軟無力的學姊返家,兩人搭電梯到一樓時,學姊已茫到昏睡。此時王男竟
起淫念,攙扶學姊躺在電梯旁走廊暗處地上,再脫掉自己跟學姊的褲子,壓在學姊身上欲
性侵。
暗廊傳喘息聲
當時學姊的男友正於租屋處等門,猛打電話卻找不到她,趕到校內聚會處打聽,得知女友
剛由王男扶著離開,驚覺剛才等電梯時,聽到走廊暗處傳來疑似性交的喘息聲,立馬奔往
該處,王男聽見有人靠近,急忙起身穿褲,被學姊男友撞個正著。
法院審理時,學姊說當時酒醉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學姊男友則情緒激動,指王男性侵得逞
,王男則辯稱爛醉失憶,什麼都不知道,否認性侵。
校方:再討論
合議庭發現,王男案發前後,被監視器拍下行動正常獨自進出廁所,被學姊男友撞見後,
為免事態擴大還阻止其他學長姊叫救護車,之後王男稱酒醉意識不清,也坐上救護車被送
往醫院,但醫院人員證稱,王男在醫院時與人對話很正常。由於學姊僅下體外部驗到王男
的DNA,合議庭認定王男乘機性交未遂,且犯後沒向被害人道歉還飾詞狡辯、毫無悔意
,今年一月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刑三年六月。
記者昨聯繫不上王男,輔大則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應會開會討論,但目前還未開學沒
辦法開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831/37765814/
PS:輔大正妹小心了 對了 王男叫什麼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