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75cm (175cm剛好及格)》之銘言:
: 台中高分院認為侯男曾任陸軍高階軍職人員,受到國家栽培,竟未能謹守分際,置國家安
: 全於不顧,嚴重違反軍人效忠國家信念,且他犯後飾詞狡卸,堅詞否認犯罪、未見略有悔
: 意,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侯男判刑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為什麼是八個月,而不是一年呢?
第 24-1 條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犯前條第一款之罪而未經停役,亦未經移付懲戒或
提起彈劾者,於依本條例退伍除役後始經判刑而未宣告緩刑確定時,除其
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
一、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
除給與;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二、經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未滿七年者,應自判刑確定之日起,減少其
應領退除給與之百分之五十;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三、經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應自判刑確定之日起,減少其
應領退除給與之百分之三十;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四、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應自判刑確定之日起,減少其
應領退除給與之百分之二十;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唉唷,判一年怎麼領終身俸和18%...
會變下流老人也!
至於出賣國家,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