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徵才「限女」 店家挨罰10萬元叫苦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9-02 12:00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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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徵才,依法不得訂定性別、年齡、宗教、長相、婚姻狀況等門檻。記者曹馥年/攝影
台南一間餐廳在臉書刊登「徵正職員工及假日工讀生,限女」,被台南市府勞工局依違反
性別工作平等法招募歧視規定開罰10萬元。店家訴願失敗,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主
張餐廳僱用員工比例以男性居多,因一名女性員工離職,為符合男女平等,才會限徵女員
工。法官認為,據廣告「限女」文義,已對男性求職者的就業機會造成不利影響,判店家
敗訴,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該間餐廳前年刊登徵才廣告,「限女」門檻被民眾向勞工局檢舉違反性平法
,經勞工局調查,並經台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考量餐廳經營規模小,不諳法律
,依性平法、行政罰法,將罰鍰從最輕的30萬元減至10萬元,但店家不服。
店家主張,是為符合店員人數男女平等,才會刊登限女性的廣告。勞工局連勸導機會都沒
有,單憑網路廣告就要開罰,是草率辦案,未盡調查與輔導責任。網路上刊登限女性的廣
告不計其數,若認真舉發,很多商家會因不懂法規莫名遭罰,政府單位應該好好宣導。勞
工局答辯稱,店家招募行為確有性別歧視事實,也無法舉證說明非召募女性不可的理由,
開罰有理。
台南地院行政法庭法官認為,據廣告「限女」文義,明顯已對男性求職者就業機會造成直
接或間接不利,店家不能以不知其義或不知法律等由卸責。且該徵才為外場接待及點餐人
員,沒有僅適合特定性別者的情況,市府裁罰並無不妥。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9/02/realtime/3950368.png
業者在臉書刊登徵才廣告,限定求職者性別、身高,均已違法。記者曹馥年/翻攝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9/02/1/3950451.jpg
業者徵才,依法不得訂定性別、年齡、宗教、長相、婚姻狀況等門檻,但今日仍可看到麵
館刊登「徵女助手」的報紙廣告。 記者曹馥年/攝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2678431
5.備註:
什麼!? 台南勞工局有積極的一天!?
最希望勞工局都這麼積極抓違反勞基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