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公分、公升分不清 國小師被解聘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花蓮賴姓國小老師被家長投訴教學不力,校方調查發現他上課
內容與方式錯誤百出,經輔導仍未改善而予解聘。賴師認為這是教學自主權,向台北高等
行政法院提告,請求撤銷解聘處分,結果法官勘驗上課光碟,發現賴師上課把「蕩」寫成
「盪」、「公分」講成「公升」,教師評審委員會調查紀錄的缺失多達26項,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賴師是導師,負責教國語與數學,但班上學生成績均不理想,不少家長向學校
反映,校方請其他老師與外聘專家前往觀課,評語是賴師教數學比國語還慘,時間、長度
、體積概念錯誤,曾被小朋友糾正錯誤,且賴師還會摔粉筆。學校緊急安排輔導2個月,
仍未見效,只好解聘。
請求撤銷解聘 法院判敗訴
法官觀看數學課錄影,賴師確實把「立方公分」說成「立方公升」,又說「100萬立方公
分等於100萬立方毫升」;上國語課要寫「蕩」字寫不出來,學生告訴他是「湯加草字頭
」,他卻寫成「盪」。另有名學生趴在桌上哭泣,賴師未積極安撫,學生最後把自己關在
裡面號啕大哭。
調查紀錄顯示,賴師還曾放學後把學生留在教室,卻未盡督導之責,學生便大剌剌在校內
喝啤酒。其他缺失還有未妥善安排教學時程、未妥善規劃作業、沒有確實批改作業與考卷
等。法官認為已符教師法「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的解聘要件,判賴師敗
訴。全案可上訴。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3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