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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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韓的刑法305條,任何人與未滿13歲(西曆生日)的人性交,將會以強姦罪論處,並且至少坐牢三年。[12]
不過南韓在2011年時設立了新的有關保護兒童以及未成年人的法案取代了刑法305條。[13][14]根據新的法案,將未成年人的年齡更改至19歲。[14][15]如果與未成年人性行為,將以強姦罪論處,並且至少五年徒刑。[13][14]
鄉民想知道哪一國最低,應該是蒙古吧
蒙古 無最低合法年齡性交,身為人類性行為能力與生俱來不受法律規範。[10]
※ 引述《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雲
: 2.完整新聞標題:
: 熟女老師愛上12歲男學生…傳「裸乳照」告白 多次交疊大玩車震
: 3.完整新聞內文:
: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 韓國一名32歲已婚女老師認識了一位12歲小學六年級男學生,覺得對方很可愛而產生強烈
: 的好感,於是她傳裸照、曖昧訊息色誘男孩,兩人多次在教室和車上發生性行為。直到學
: 生家長發現色照,女教師被校方解聘,而警方逮捕後,她仍堅稱兩人「彼此相愛」,男同
: 學則必須接受心理治療。
: 這名女老師已婚,育有一個女兒,她對這名12歲小六男學生有特別的情愫,多次用通訊軟
: 體說「我愛你」,還附上愛心的表情符號,甚至傳自己「裸乳」的照片給男同學看。有次
: ,她以「我幫你買了餃子,出門吧」的理由,約男學生出來見面,最後兩人在車上「交疊
: 」大玩車震。
: 兩人「一拍即合」,多次在車上、教室發生性行為,直到男學生的家長發現了手機上竟然
: 有女老師的裸胸照,立即向警方報案,女教師隨即被校方解聘。
: 女教師辯護時稱「彼此深愛」,但由於韓國法律規定,與未滿合法性交年齡13歲的孩童發
: 生性關係,無論雙方是否同意,都視為犯罪行為。
: 警方把該案件朝「性侵方向」調查,女教師任職的小學與慶尚南道教育部紛紛對該起事件
: 公開致歉。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902/1002846.htm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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