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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17萬鑽戒套不住她還被扔進大海 提告討不回
台北市莊姓男子曾追求杜姓女子,但杜女同時有一名穩定交往的男友,2014年10月她獲正
牌男友求婚,莊男同年11月約她見面並贈送一只價值17萬元的Graff鑽戒,但沒想到莊男
後來與新女友結婚,竟提告杜女請求返還鑽戒,還聲稱當時他是為求婚而贈禮,杜女卻隱
瞞要嫁正牌男友,不當得利收下鑽戒。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開庭審理,莊男卻又未出席辯
論,法官因此依杜女主張,判決免賠。
判決指出,莊男提告主張,他與杜女原為男女朋友,2014年11月為了向對方求婚,在台北
晶華酒店GRAFF專櫃,購買價值17萬4000元的品號GR26586鑽戒,2天後於台中日月千禧飯
店提出結婚請求,並交付鑽戒作為信物,杜女收了鑽戒後,卻竟然於2015年6月與她現任
配偶結婚,莊男因此主張杜女應返還他該只鑽戒,或者賠償他17萬4000元。
杜女則抗辯指出,莊男在追求她時,她就與現任配偶穩定交往中,正牌男友2014年10月向
她求婚,她在多名好友見證下答允並在臉書PO出戴上婚戒的照片,莊男應該明確知悉此事
,但還是在半個月後將她約出來餽贈鑽戒,她當時向莊男說,「你不用再浪費金錢在我身
上。」莊男卻回答,「這只是一個禮物,單純只是表達我現在對你的愛意。」
杜女強調,莊男當天並沒有提及求婚,鑽戒並非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她事後未與莊男結
婚並不構成不當得利,而且事實上她2015年1月透過臉書看到莊男結交新女友,從此就沒
有再與莊男碰面,為了避免現任配偶誤會,同年3月赴普吉島旅行時,她還將鑽戒扔進了
大海。
杜女指出,莊男與新女友結婚後,她於2015年12月接到莊妻打來的示威辱罵電話,莊男隔
天傳簡訊來稱,他妻子偶然發現了他買鑽戒的收據,質問下讓他吐露了曾追求杜女的事,
莊妻因此要求他討回這只鑽戒,但莊女認為,她收鑽戒時並未認知是以結婚為條件,而且
這只戒指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她沒有理由要還。
法官審酌,莊男聲稱不知杜女2014年10月答應正牌男友求婚,而且餽贈鑽戒是附帶同意結
婚的條件,杜女都駁斥是不實,且莊男所出具的書寫有「Will You Marry Me?」的餐盤照
片,杜女也否認其真實性,莊男應該對此進一步舉證,但卻經法院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
辯論期日到庭陳述主張,因此採信杜女說詞,判決免賠鑽戒或17萬4000元,還可上訴。(
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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