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跳兔子舞別人搭肩他摸臀 豬哥代價14萬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9-03 13:58:51
蘋果 跳兔子舞別人搭肩他摸臀 豬哥代價1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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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在團康活動時會跳兔子舞,其中一個動作是雙手搭著前方人的肩膀。高雄市1個區
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日前在卡拉OK辦員工聚餐,一名已婚男委員在跳兔子舞時,將雙手貼在
前方女志工臀部游移,遭女志工控告性騷擾。委員起初否認犯行,但餐廳服務生作證,表
示秘書不只摸了1次女志工的臀部,而是跳1次就摸1次。法官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判處秘書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另外再加上民事賠償5萬元

該調解會對於該件性騷擾案低調不願多說,僅表示:「該名吳姓秘書在案發後,已辦理退
休,女志工已經離開,不清楚事情發生經過。」
性騷擾女志工的調解委員是吳姓男子,他5年前替1名已婚的女子調解事故,並介紹女子到
委員會當志工。後來他們在1家卡拉Ok店包廂辦員工聚餐,安排了跳兔子舞的橋段。吳姓
男子的手明明應該搭在志工的肩膀,他卻不斷撫摸志工的臀部,席間還曾利用志工搬椅子
,四下無人之際,從後尾隨摸志工的胸部和下體。志工不甘受辱,具狀控告吳姓男子性騷
擾,並附帶民事精神求償60萬。
吳男辯稱,沒印象當時跳了兔子舞,當天也沒有摸志工的臀部或其他部位。但服務生向高
雄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作證,當天進出包廂服務時,看到吳姓男子在跳兔子舞時摸了志工
的臀部,而且是跳1次就摸1次。
法官認為服務生和雙方並無利益關係,證詞可信度高,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
吳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
由於被害女子提出附帶民事求償,法官審酌兩造雙方經濟狀況,判處吳男賠償5萬元。吳
男被控跳兔子舞的摸臀刑事加民事官司,得付出14萬元代價。 (石秀華/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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