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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塞車闖路肩 申訴「長輩尿急」無效
2017年09月03日14:15
有民眾在高速公路飆車時速173公里挨罰,辯稱「屎在滾」上訴後敗訴;無獨有偶,陳姓
男子今年清明連假期間行經國道三號名間路段,因大堵車而行駛路肩,被國道警察當場攔
停舉發,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車上長者內急,法官近日判陳男敗訴。
今年清明連假期間4月2日傍晚6點多,陳姓男子駕駛一部租賃自小客行經國道三號北上
227.5公里處,也就是南投交流道附近路段時,因行駛路肩被國道七隊名間分隊員警當場
攔停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罰鍰44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陳男不服挨罰,提出行政訴訟,主張車上有年長者內急,且有約人洽談要事,無奈連假大
塞車動彈不得,因此多次打110和高速公路1968專線,之後才切到路肩,卻馬上被未開巡
邏燈的警車攔截開單,令人不服,質疑警方趁民眾大塞車躲在車群中偷拍埋伏,於法不符
。
法官調查,陳男主張車上長輩內急,但這並不符合緊急避難行為,且陳男雖在高速公路,
但可下交流道或休息區解決,並非「出於不得已之行為」,況且陳男也證稱當天晚上有依
約與相約人碰面,長輩也並未就醫,足證該名長者身體不適程度未達緊急危難程度,而警
方執勤也符合規定,因此駁回陳男上訴。(俞泊霖/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