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公民廟口:一事不二議

作者: sigmaaldrich (專賣化學藥品)   2017-09-04 09:52:04
FB卦點說明:
什麼是一事不二議
到底在吵什麼?
八卦板也很多人搞不清楚
只會看顏色
現在講給你聽
FB連結:
https://goo.gl/L8Qojs
FB內容:
「問你喔,國民黨的委員還有在絕食嗎?我前幾天看到別人在轉貼他說絕食12小時的貼文
,覺得很好笑,這幾天想說關注一下他的粉專,結果他9月1日還去出席一場媒體週年慶的
活動,讓我搞不清楚他到底還有沒有在絕食說。」Q女問。
B女滑了一下手機。「我也不知道,網路新聞有寫絕食已經是三天以前的消息了。不過他
們幹嘛要絕食啊?」
「聽說是抗議民進黨用一事不二議的方式處理國民黨上萬預算刪減提案的關係。說民進黨
是綠色獨裁。」Q女說。
「一事不二議?那是什麼?這跟獨裁有什麼關係嗎?」B女問。
一直沒說話的C女開口說道。「表決完那天,我跟幾個做社會議題的朋友聊了一下這個事
。聽完真的覺得怪怪的,單就這件事國民黨的抗議感覺是有道理的。但心情實在很糾結。

「為什麼糾結?」Q女問。
「因為我覺得國民黨很煩,搞什麼一萬多案,如果真的一案一案表決要表決三個月耶,這
真的很離譜。但我也在想,難道沒有什麼議事規則可以治得了這個狀況嗎?所以那時候聽
到一事不二議,我以為是找到解法。
結果有個朋友苦笑說:『這其實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不過大家相忍為國體法,程序
正義跟法治原則還是算了吧。』」
「這麼嚴重?」B女問。
「這次蘇院長提一事不二議最大的問題是引用的法源依據是有問題的。一事不二議的精神
,理論上是從『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條來的,就是『經否決之議案,除復議外,不得再
行提出。』」C女說完,喝了一口咖啡。
Q女說。「這聽起來還算合理。但這聽起來是針對已經否決的案子吧?那國民黨跟民進黨
的案子是分開提的,即使內容是針對同一個項目,但不同黨的意見一定是不同的,表決本
來就還是要分開處理不是嗎?」
C女點點頭。「對,所以為什麼有人會說蘇院長直接扭曲了一事不二議的原則。且另外一
個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剛提到的法源依據,這次蘇院長引用的規定是內政部訂的會議規範。
把國民黨提案中跟民進黨提案中項目相同但刪除金額不同的提案,一律都視為一事。而且
依照提案順序先處理民進黨提案,前面民進黨的提案已經表決過了,後面國民黨的提案就
不再處理。」
「我有看過人家做國民黨提案的影片,就是內容都一樣但是砍的金額%改一下,如果今天
是把國民黨黨團的這種多案說視為一事不二議,我覺得好像還說得過去。但所謂民進黨提
案已經表決過,國民黨提案不再處理,這不就是利用多數人輾壓少數人嗎?」Q女說。
「不過國民黨被碾壓也是滿大快人心的,他們活該啊。」B女心不在焉的說道。
「哀。國民黨就是那種十件事有九件事都讓人很討厭,所以就算他終於有一件事的訴求說
對了,大家還是會很不爽他們也懶得理他們。
可是民進黨今天可以這樣對待國民黨,意思是說以後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對待別黨啊。這
樣真的好嗎?」Q女嘆氣道。
C女喝了一口咖啡,接著說。「而且『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條就有寫到立法院開會的原
則,就是要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除非憲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有另外規定的,那才照這些法裡面規定的去做。
這裡面完全沒有提到內政部訂的會議規範。所以光是使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就已經是有
問題的做法了。」
「內政部是行政單位,立法院是立法單位。立法院引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感覺就很奇怪了
啊…
而且這聽起來像是法律本身已經規定說立法院的議事規則要照什麼規定,結果立法院自己
說『我不要用這套,我要用內政部的』。感覺很不ok啊…」Q女說。
C女嘆了口氣。「在民主制度下,法治精神是很重要的,他特別強調政府執行事情必須要
遵守程序正義。法律有規定的政府單位才能夠那樣做。政府各個單位的職權都是由法律所
賦予。法律沒有規定但需要政府做的,就先透過立法程序立法規範。
如果允許政府說要做就去做,或是亂引用法源,那最後就會淪於人治,而不是法治了。所
以也難怪我朋友會說,這其實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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