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案釀33死偵結 業者周比蒼父子、司機統統不起訴
2017-09-04 11:2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蝶戀花遊覽車今年2月翻覆,造成33死重大意外,家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告,事發至
今近7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負責人周繼弘、友力通運負責
人黃河清等人均不起訴處分,另司機康育薰因身亡也不起訴。
蝶戀花旅行社2月13日舉辦武陵農場一日遊,未料回程在國道翻落邊坡,造成33死11傷。
士林地檢署3月公布首波調查結果,指出遊覽車超速為肇事主因,另證實車輛座椅未「下
釘」,僅以鐵片卡榫,但並未違反驗車規定。
當時檢方指出,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出南港隧道為84公里,之後加速98公里,最後車尾撞
擊護欄時為79公里,遊覽車尾留下白漆,地面輪胎痕也僅有單邊,並有往外擴散的情形,
顯見當時車輪已單邊離地,車速過快導致車禍。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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