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之銘言:
: 擊斃移工執法過當?基層員警:射太準、射不準都擔心
: 有員警指出,射太准或不準,都得面對困境。他憂心,射太準,每個身體部位都會致命,
: 還得面對數百萬人和媒體的閒言酸語,「一句比例原則執法過當,你就是對不起全世界。
: 」
: 反之,射不準就因此殉職。甚至槍被搶,警車被開走,可能製造出更嚴重的車禍、人民財
: 產傷亡。重點是,「在合法用槍械後,外界尊不尊重警方對危急時刻的判斷。」
: 「比例原則真能判斷當下嗎?」資深員警直言,每個案件的開槍狀況都不同,無法用比例
: 原則來看全部,應該要尊重員警依法用槍,否則大家都不敢用槍,陳姓員警未來還得待司
: 法調查,還有警政署的報告,其實很辛苦。
: 另有員警認為,一個22歲剛畢業的警察,開槍打死人,要承受多少的壓力和恐懼?事實上
: ,越南的逃逸外勞若有當兵受訓,反擊的力量大,警方也有生命危險。外界雖然挺警察,
: 但有很多聲音,讓第一線的警方感覺很無力、無辜。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839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聯合
現實就是 在台灣用槍 很容易被判執法過當
很多人愛拿美國來比 說美國都開槍打死阿之類之類
可是美國警察打死判賠的也有不少案例
而且美國槍支取得容易 明顯國情不同
我是不知道整天鼓吹警察開槍射死最好的心態是甚麼
哪天菜鳥警察真的被鄉民影響值勤時開槍
到時候跑法院是他自己跑 還是嘴砲鄉民去跑?
台灣情況我是覺得引進推廣電擊槍比較有效
(雖然仍有風險 但會比開槍低很多)
遇到屁孩 拒捕的直接電的他雞雞叫
可惜這配備搞半天還是無法普及
台灣高層真的腦袋都裝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