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炒房大戶勇哥夫婦逃稅17億 一審判4年
(更新:動新聞、判決理由)
炒房天王、綽號「勇哥」的黃勇義,被控與妻子郭枝芬自2003年起組成炒房集團,找親友
當人頭,鎖定北市精華區大量買賣房屋,8年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至少海
削26.4億元,檢方認定勇哥夫婦逃稅20億元,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認定勇哥夫婦逃稅17億元,今判黃、郭各4年徒刑。可上訴。
法官認為,黃勇義夫婦反覆借用51名親友當人頭買房產再出售或出租,「利用他人名義分
散所得」以「隱匿、掩飾實質所得」的不正方法,接續逃漏綜所稅達17億餘元,至今僅補
繳扣除黃男夫婦補繳3900萬餘元,導致國家稅收短少,犯罪情節重大,惡性匪淺,審酌2
人對事實不爭,但否認逃漏稅犯意,避重就輕,沒有悔意,因此依逃漏稅捐罪各判4年,
可上訴。
至於逃漏17億餘元的稅捐,法官特別指出,稅捐機關應依法補徵及裁罰,因黃勇義夫婦沒
有獲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無從宣告沒收或追繳,另檢方指控黃勇義夫婦還逃漏營業稅、營
利事業所得稅、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會法》等,法官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明2人犯行,此
部分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當時起訴時痛斥勇哥夫婦「嚴重侵蝕國家稅收,與近年台北房價居高不下,難謂毫無
關係」,但考量已擔支付1億元給國庫作為逃漏稅罰鍰的保金,並未具體求刑。
國內房市有4位知名炒房大戶,號稱「三黃一劉」,包括黃勇義、黃文雄、黃家進與劉月
釵(綽號劉媽媽),其中以綽號「勇哥」的黃勇義(49歲)最大咖,黃被起訴後已淡出房
市。
判決指出,勇哥夫婦於2003年成立天義公司,專挑北市大安區、信義區與中正區等精華地
段炒房,以規避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土地稅,為此勇哥大量找人頭加入炒房集團。
判決指出,黃勇義夫婦為分散個人所得,規避綜所稅累進稅率,逃漏綜所稅,炒房集團分
工精細,勇哥負責物色標的物、決定價格,妻子保管人頭的印章、存摺等文件,並雇用7
名團隊主要成員分供,月領2萬5千元,出借人頭可獲2至3萬元酬勞或補貼生活費、招待旅
遊等,前後共徵得51名親友當人頭;勇哥以人頭買屋後,稍作裝潢,隨即找旗下房仲溢價
賣出獲利,前後8年共逃漏17億餘元綜所稅。(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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