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fin (沙皇)
2017-09-06 07:24:46apple
陳星誘姦案 確認不起訴
【辛啟松、吳珮如╱連線報導】女作家林奕含疑遭國文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誘姦
案,台南地檢署上個月二十二日以證據不足,對陳處分不起訴。該案依法送台灣高等法院
台南分院檢察署審議,二審檢察官確認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星涉強制性交等罪嫌,
一審不起訴維持原處分。
台南地檢署查出,陳、林是在林女高中畢業後十八歲才交往、發生性關係,而林的小說《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原型《初戀》和病歷中,未提及遭性侵,且其閨蜜證實雙方曾是情侶
,認兩情相悅。
林奕含父無回應
林奕含家屬偵訊時,表明不願提告究責,希望檢警別再打擾。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性交,或強制性交而致被害人羞憤自殺,最
輕本刑三年以上,台南地檢署偵結後,須依職權送台南高分檢署再議。台南高分院檢察署
昨聲明,二審檢察官就卷證資料審核,確認一審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裁決並無不當。
律師蘇文俊昨代陳星轉達,高檢署駁回再議,事情也暫告一段落,真相也算釐清,若還有
人亂誣衊造謠,就會提告。林奕含的父親林炳煌醫師休診中,沒有回應。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906/37772483/
閨蜜的證詞成為重要根據
作者:
j31404 (戈登主廚)
2017-09-06 07:25:00爽
作者:
tpenig (裝猛耳)
2017-09-06 07:25:00多久了
作者: drigo 2017-09-06 07:26:00
蘋果記者...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傻傻分不清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9-06 07:29:00
林奕含家屬偵訊時表明不願提告究責希望檢警別再打擾。操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9-06 07:32:00
怎不說林奕含妨害他人家庭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9-06 07:33:00哇 陳要吉人了 74團快粗來
作者:
btmjaja (光)
2017-09-06 07:39:00亂污衊造謠會提告~~XDDDD
作者:
btmjaja (光)
2017-09-06 07:42:00我看阿以後補習班老師只要是滿16歲拐上床都可以爽爽過了
作者:
Steyee (阿稔)
2017-09-06 07:46:0087就過18歲才上的他媽有沒有在看新聞啊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9-06 07:47:00
老頭不能吃幼齒阿。羨慕喔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9-06 07:48:00
老頭不能吃幼齒阿。羨慕的下去打手槍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7-09-06 07:49:0074團還在跳針
作者:
CPer (CPer)
2017-09-06 07:51:00我看以後研究生吃20歲女生都可爽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