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悔意
良心未泯,均有教化可能
勒殺男童非血腥凌虐 2惡徒判免死定讞
2017年09月06日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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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靖、陳天心前年共同在新竹誘拐殺害一名就讀小六的林姓男童, 2人均遭
檢方求處死刑,但一、二審各以 2人非窮凶極惡、已有悔意,且犯行未達情節最
重大之罪等理由,均依殺人罪判處 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駁
回檢方與李、陳的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在新竹租屋的李靖(25歲、在押),2015年 5月12日下午以50萬元代
價,找大學獸醫系退學生陳天心(32歲,在押),勒死常來家裡玩耍、當時正在
玩電腦遊戲的林童。警方當晚接獲林童父母報案協尋,到李男住處破門發現李男
在林童身旁伴屍,還在屋內使用水煙式殺蟲劑宣稱要自殺,警方逮捕李男並循線
緝捕陳男到案一併送辦,2人被羈押至今。
陳男供稱,李男自稱殯葬業主管,指林童是同業的小孩,若幫忙殺掉就能賺50萬
元,還可以升主管,他心動參與,事發才知受騙。李男辯稱財務吃緊,想帶走跟
他感情很好的林童「攜伴同死」,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教唆陳男代勞行兇。
一審指 2人殘忍剝奪林童生命、法理難容,但考量李非窮凶極惡之徒,陳雖貪財
害命,已認罪詳述案情,良心未泯,均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各判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二審審理時,檢方批李是「說謊的好手」,利用陳男殺童卻謊稱想
自殺,且經鑑定再犯機率很高,即使監控輔導也難有教化矯正可能,至於陳男對
素不相識、無冤無仇的林童痛下殺手,代表毫無人性,請求改判 2人死刑,與世
永久隔離。
林父出庭冷靜表示想像兒子死前的驚慌無助,就覺得非常不捨,「人生的悲痛,
莫此為甚」,對李男2 人的犯行,「絕對無法原諒,應判死刑!」李推稱警詢和
偵訊時意識不清,對於檢方指控他說謊卸責部分,毫無印象。律師為李靖辯護稱
智能只有81分,屬於偏低,還因病免服兵役。陳企圖當庭下跪跟林父道歉,被法
警一把拎起後,對林父喊話表示:「別被仇恨蒙蔽!生活過不下去,這樣很不好
!」律師稱陳男因沒主見而受騙,其行為「愚蠢多於可惡,被人牽著鼻子走」。
二審雖稱對被害人家屬的創痛「感同身受」,但指李、陳 2人殘暴勒殺林童,並
非血腥凌虐,未達《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仍判2 人各無期徒刑、
均褫奪公權終身,「以示懲儆」,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