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酒測值0.61 他說「肇事後才喝酒」獲判無罪….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王姓男子去年為了爭搶車位,與他人發生擦撞,經警方施以
酒
: 測,數值高達0.61,超過公共危險罪標準,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起訴。但案子到了士
林
: 地院,王男辯稱是「肇事後才飲酒」,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無法排除這個可能性,5日判
他
: 無罪。
: 王男去年8月15日晚間10點左右駕車至新北汐止,想停入路邊停車格,與後方也要停同
一
: 停車格的轎車擦撞,受害車主聞到王男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報警處理。
: 警方到場時發現,王男坐在路邊喝酒,施以酒測,數值高達0.61,遠高於公共危險罪數
值
: 0.25,被帶回派出所,豈料王男失控,怒譙「警察就是垃圾」,被追加一條污辱公務員
罪
: 。
: 王男堅決否認酒後駕車,辯稱車禍後才至一旁超商買3瓶啤酒,法官為了求證,請員警
當
: 場飲用相同數量、廠牌酒類,再行酒測,測得數值為0.57,與0.61相差不遠。
: 據此,法官認為,無法排除王男於車禍後才飲酒的可能性,判他公共危險無罪;至於辱
罵
: 員警,則被判拘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5685
我受夠這種
無罪推定的判決方式了
我主張
有罪推定
需要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我敢說這樣鄉民口中的恐龍法官就會消失
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