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large (大大)》之銘言:
: 自由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85198OBike
: 恐不能再隨借隨停 北市公告「共享運具自治條例」
: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OBike登台4個月以來違規停放情況嚴重,為此,台北市交通
局
: 今天公告「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草案全文共計18條,內容包
括
: ,共享車業者須申請營業許可、限制投放車數量、收取使用權利金、訂有違規罰則,甚
至
: 規劃專用服務區,亦即,若草案蒐集各界意見後,經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及台北市議會
審
: 查通過,最快明年,OBike在台北市不再能隨借隨停,將比照Youbike,只能停在北市府
規
: 劃的專用服務區。
: 按照草案初步規劃,未來共享小客車、機車、自行車,在台北市都只能在共享運具服務
區
: 內停放,且得繳交權利金、保證金,另得申請營業許可,一次許可三年,若未依限期繳
交
: 權利金、保證金、申報文件造假、營運計畫不符或嚴重違反規定,北市都得撤銷或廢止
業
: 者的營運許可。
: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王湮筑說明,以美國、中國等國外案例看來,共享車輛若沒有服務
區
: 規範會很亂,因此台北市將訂共享自行車專用的服務區,但有多少區塊可釋出做服務區
,
: 還得統計看台北市還有多少共享單車的容收輛,並規範共享自行車業者只能投入多少輛
車
: 。
: 王湮筑指出,因為未來規劃的服務區,若讓共享自行車停放,是使用到公有地,因此才
收
: 取權利金,初估每輛車一年在1000元以下,服務區只有共享自行車能借還車,將劃有標
線
: 、標誌,一般車輛亂停將被拖吊,但若共享自行車停在非服務區,會有300元到600元的
罰
: 鍰,但這歸咎到共享自行車營運商如何規範使用者,所以會請營運商提出營運文件,看
如
: 何管理違規停放的使用者。
: 王湮筑另指出,若確定規範共享自行車只能停在服務區,會規範共享自行車都得設有GP
S
: 定位,若共享自行車沒停在服務區,使用者就無法還車,但這還有討論空間,要考慮業
者
: 有沒有辦法處理、警察如何取締等。
: 交通局長張哲揚補充,台北市現階段,會先找自行車服務不足區或有空間的地方來互設
服
: 務區,若市場產生競合,再按照車輛數量的變化來改變服務區的規劃,服務區將比照身
障
: 停車格位做法,服務區會標示的相當清楚。
: 台灣OBike總經理王妍婷則表示,該自治條例雖然立意良善,但共享車輛不只自行車,
還
: 包括小客車及機車,草案細項並無法適用各樣態,規定GPS等係數層面,他們都願意盡
力
: 配合,但條例還有許多待溝通部分,希望北市府近期內能召開公聽會,讓民間業者有進
一
: 步和政府交流的空間,讓他們反映政策落實的困難。(更新14:48分)
: 5.備註:
: 共享末日來臨
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就是obike根本不是共享單車啊
如果他是共享,如同王經理所說共享車輛不只有單車,還包括小客車及機車
那去格上租車這種是不是也要劃一個專用區給他停,不然就開罰?
以後出門玩使用"共享"汽機車的民眾要小心囉~~
市政府訂這個鬼條例之前應該要先定義何謂"共享",何謂"出租"吧
還是說訂爽的,obike自己對號入座而已,與他根本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