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有聽做保全的朋友抱怨過這回事
主要是日班保全其實很多事要做,尤其那種幾百戶的社區
每天都要收很多包裹,現在大家都上網買東西,包裹一堆
一天幾十件包裹跑不掉,還有團購的哩哩叩叩,聽說牛奶水果蔥抓餅各種都有
如果再加上信件真的會分身乏術
而且戶數一多,信件是以百位數作單位計算的,要照地址投很花時間
更別提還有巡邏,注意社區人員、車子進出等等
所以日班屎缺一堆,流動率超高,很多人做一做就跑了
剩下的就是真勇者,如果再遇到人手不足或是晚班臨時有事
連上一個月或是連上36小時都是家常便飯,終於知道為何保全是過勞死第一名的職業了
而夜班聽說主要是處理包裹跟團購,12點之後就很清閒,只是不能睡
不過保全代收我覺得有幾個問題存在
一是保全投信件時間裡遭竊或有什麼事故發生,那責任怎麼算?
因為保全是受命去投信件的,那責任要算在管委會身上?保全公司?還是郵局身上??
二是郵局將信件給保全投,卻沒有額外給報酬,省掉多少人力成本?那些錢跑哪去了?
看原文的推文有人說郵局有給年終贈品....只能說是超血汗勞工
幫忙郵局作業務一整年只得到小小贈品,這麼爽的事情哪裡找?
多少公司夢寐以求的員工阿
除此之外聽他說也很討厭團購,因為團購主(住戶)等於是用免費勞工
讓保全幫忙收錢、登記、整理團購物品,甚至有的還會要求保全打電話催住戶繳錢
這也是沒有酬勞的喔,所以有些社區是禁止團購的
因為有些社區團購太多影響到日常業務,像是是太多讓很多非住戶的人員自由進出
或是會有很多糾紛之類的
我是覺得要保全做額外事情是可以,但應該符合正常商業經營模式
而不是造就這種零報酬,雜事一堆然後出事責任歸屬不清(通常應該都塞到保全身上?)
所以我覺得這些制度有改的必要,不然你看台灣人貪小便宜的習性
造成這種扭曲的制度模式,還給人活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