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妨害性自主的刑責 基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犯了通常準備被關三年
以其他傷害竊盜妨害自由等罪來看 不得說不重
至於這麼重 乃是因為 這樣的行為通常會毀了一個女子的一生
心理創傷不說 於婚姻嫁娶上有巨大障礙 心裡創傷一輩子 婚姻障礙一輩子
於這樣的情況下 三年以上的刑責 或許仍有刑輕於罪的疑慮
但是現今女子貞操觀念不若以往 男性對於貞操要求也並非非完璧不娶
這樣的情況下 妨害性自主的罪責似不若以往之重 甚至女性更設局
假意合意性交 之後反控性侵害
現今性侵害對女性造成的影響 反而更像謾罵對人造成的影響
都是不悅 之後開吉拿錢 釣魚罵人之後反控
是不是應該降低性侵害的刑責 以防止女性利用此一優勢 胡亂控告呢
有沒有性自主有特別保護的必要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