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激情性愛與青梅竹馬維繫感情 又因太過激烈被告性侵分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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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年前,台北市有一對兩小無猜,因時間流逝,人生際遇不同,最後各自嫁娶又離婚,
直到中年相遇後,隨即墜入愛河並同居,但卻又常為小事起爭執。每次爭執後,2人會以
激烈性愛來維繫彼此關係。去年1月,2人爭執後又再次發生激烈性愛,但男子這次不小心
弄傷女友,結果挨告強制性交。檢方偵辦時,女方又表明要撤告,檢方調查後,認為男子
沒有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但40多年的感情最終畫下句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50多歲的吳姓男子國小時,與住在家附近的一名同班女同學是無
話不談的好朋友,那段青澀的歲月,讓小倆口相約長大後一定要永遠在一起。然而隨著年
齡增長,2人到外地求學,時間、空間鬆動彼此的約定,最後各自嫁娶,關係暫時中止。
當2人再度相遇,得知彼此都已離婚,決定繼續小時候的約定,很快陷入熱戀並同居。無
奈「相愛容易,相處難」,2人相處久了常因一點小事起爭執,爭執後又化做一次次更激
烈的性愛來維繫彼此的關係。直到去年1月的一次爭執後,女子決定分居,冷靜後再決定
是否繼續,吳男雖然尊重,但某日酒後去找女子,見面後又瘋狂做愛,但卻弄傷女友身體
。女子認為吳男不尊重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檢方傳喚女子到案說明,女子一開始就表明不願提告,強調一切都是誤會;至於吳男到庭
後,坦承當天有和女友發生關係並弄傷她,但否認違背女友的意願,還說他們平時做愛都
很激情,那天是不小心弄傷的,他很心疼。由於雙方達成和解,檢方也查不出吳男有違背
女友的意願,因此處分不起訴。不過兒時的誓言、40多年的感情,也因此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