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us (綠燈幸福)
2017-09-08 18:28:35※ 引述《InfoWars (艾力克斯瓊斯)》之銘言:
: 剛才看到美國蛋糕店老闆拒絕接單被告歧視
: 版上文青們告訴我理由是歧視同性戀
: 那麼台灣好多套房出租資格都寫限女性
: 這樣拒絕男性租用算不算歧視男性
: 版上單身肥宅可不可以跑去要求租用
: 他敢不租給我 我就去打歧視男性官司?
房東有契約的自由,何況這又不涉及求職,雙方沒有受雇關係,不算性別歧視吧。
如果偶是房東,我也想要限女,女生香香乾乾淨淨的,才不要租給臭男生,特別是鄉民阿
宅,一天到晚都會躲在房間盯著螢幕,右手按滑鼠,左手伸到下面不知道在幹嘛, 想到
就覺得好嘔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