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被訟棍告,不跑警局筆錄不跑地檢署會怎樣

作者: Dissipate (雲消霧散)   2017-09-09 01:12:40
之前有個回教訟棍愛告人
不起訴,再議還是不起訴,然後現在很崩潰的老愛在我文章下面耍悲憤XD
言歸正傳
網路告公然侮辱,警方可能怕麻煩不想轉
可是地檢署會自己轉到被告所在地,這是管轄權問題不可能不轉,
反正都沒申請自己轉移了說
至於不跑會如何我也不知道
因為根據不起訴書的內容,感覺警察筆錄檢察官也不是很採信。
就直接駁斥訟棍的腦殘說法,所以後來感覺筆錄其實也是可有可無……
所以如果真沒時間的話,我覺得警察那邊可以不去。
如果檢查官真的要開偵查庭再去就好了,因為偵查庭會離被告近,離訟棍遠
反而可以讓訟棍疲於奔命,總之,千萬不要讓訟棍得逞!
※ 引述《ptt987654321 (低調)》之銘言:
: 如題
: 現在越來越多訟棍
: 根本告免錢的
: 而通常都要跑兩趟
: 一趟是警局的筆錄
: 一趟是地檢署
: 通常不起訴的居多
: 但中間跑那兩次也是成本
: 所以想問
: 假設中間那兩次都不跑
: 會怎麼樣?
: 有沒有相關八卦?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9-09 01:15:00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09-09 01:22:00
不一定全部自己轉移吧!還要看狀況...也不是所有案子被告也能轉移過去被告縣市吧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7-09-09 01:22:00
刑事沒有以原就被 民事才有通常刑事都是發生地為管轄地 發生地不明才以被告居住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