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其實柯文哲講出了大多數勞工的心聲
: 大部分人都不喜歡一例一休
: 實際上 真的想放假的人並不多
: 大多數人是想要多賺一點錢
: 可是一例一休的法規限制 讓加班變得沒有彈性 或成本高到讓老闆不願意出
: 結果勞工想要多加班 多賺錢也賺不了 所以才會有抱怨
: 柯文哲以自身經歷指出 他以前一天工作16個小時
: 他也講了好幾次 希望他的下屬他一樣多加班
: 最近一次 更公開呼籲台灣人應該要多工作 才有機會成為大人物
: 由此可見 柯文哲的意見很對 一例一休應該廢除 但不是改為二例
: 而是應該改得更有彈性 並且取消老板給予過多加班費的制度 降低企業的人事成本
: 這樣老闆也滿意(成本降低) 勞工也滿意(能加班多賺錢)
: 政府也滿意(企業多賺錢,政府可以多收稅)
: 不就是三贏嗎?
: 大家怎麼看?
我是很讚成你的說法,一例一休的好處在民間企業看不到,因爲勞工想多賺加班企業也不
想給,所以2邊都僵在那。
那一例一休誰賺到?
國營事業的勞工賺到!
小弟家人在國營事業上班,廠內經常加班(每月20-46小時)的勞工在工作時數不變下,
一個月加班費比原來多2000-7000元(每人加班時數跟本薪不一樣),大家都馬笑呵呵稱
讚。
事實在於國營的老板是政府,哪一天是休息日就給加成加班費,阿撒力!但民間企業老板
會想規避讓員工休息日加班,或給補休解決。
所以這次勞基法要休法希望政府應該站在一班民間企業勞工的角度想法去休,不要被自命
清高的勞團綁架了,修一些不食人間煙火而只有國營事業勞工和台塑、台積電這種企業勞
工才拿的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