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太電被告繆竹怡 院檢都認為不會逃 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9-09 00:1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太平洋光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上月被判刑4年4月定讞,
但先前未被院檢限制出境,不料傳出繆在入獄前,早已逃亡離境,關鍵在於院檢當初都認
為繆沒有逃亡之虞,因此未對她限制出境,結果...繆早就持護照離開台灣了!
據指出,繆可能在去年3月底高等法院宣判有罪後,就持護照出境,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周
盈文昨晚表示,繆在高院審理期間都準時出庭,檢方未對繆聲請強制處分,合議庭也沒對
繆限制出境,院檢當初都認為繆沒有逃亡之虞。
曾任檢察官的資深法界人士表示,太電案當初院檢和社會大眾都把焦點都放在主嫌胡洪九
和孫道存身上,相對於胡、孫兩人,繆算是「小咖」,沒想到院檢百密一疏,胡、孫兩個
「大咖」看管住了,卻跑了「小咖」的繆,顯見現行防逃機制確有全盤檢討必要,未來對
被告的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如何在人權和司法正義間取得平衡點,應是政府須要重視的
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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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金融犯罪的天堂,聽說陳由豪等幾年就可以回台灣和9.2一起取暖罵阿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