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蔡丁貴:公投,讓流亡政府走投無路

作者: ao6qup3 (小D)   2017-09-09 23:33:37
※ 引述《kingfsg7326 (認 同 請 按 2 )》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台獨先行者蔡丁貴教授認為台灣應該要公投
: 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走投無路,結束營業
: 並將加泰隆尼亞與西班牙當成模範
: 台灣應該要走出中華民國的陰影
: 公投以獨立建國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tingkuei.tsay/posts/1460462587372293
: FB內容:
: 加泰隆尼亞現在是西班牙的一部份。
: 今年10月要舉辦獨立公投。
: 這是分離式的獨立公投。
: 台灣的獨立公投不是要從哪裡分離獨立,
: 而是要推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殖民體制的
: 殖民地解放式的公投。
: 加泰隆尼亞的分離式公投,
: 西班牙有派兵攻打加泰隆尼亞嗎?
: 沒有!雖然西班牙很不爽。
: 台灣要獨立公投,
: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殖民體制雖然不爽
: (因為公投通過後,流亡政府將無路可去,只能結束營業)
: 它敢派出軍隊來鎮壓嗎?
: 我諒她不敢。
: 最有可能的情境是流亡政府軍隊中認同中國的軍人發生政變,製造動亂,讓中國藉機入侵
: 台灣。
: 只要台灣人民有堅強的自決建國決心,
: 培養軍隊認同台灣人民及土地的中心信仰,
: 自然就是台灣軍人保家衛國的銅牆鐵壁。
: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嗨大家晚安,
雖然公投法的問題已經說了很久,
但趁機會幫不清楚的人稍微補充一下。
臺灣人「實質上」
從來沒真正擁有過公投的權力。
我們的公投法從一開始就是設計好的騙局。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規定,
公民投票案的投票人數須達到投票權人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否則將視為「否決」。
「二分之一」的門檻聽起來沒什麼,
但如果把投票率也算進去的話,
就會發現這根本是少數綁架多數的設計。
臺灣過去全國性選舉的投票率約為70%,
本來就有約30%的人有各種原因不會去投票,
假如一件公投案,
即使支持的人是反對的兩倍,就算7:3好了。
那麼只要反對的人都不去投票,
七成支持的人也只拿得出49%的投票率,
就會因未過投票門檻而被否決。
因此在過去的公投案中,反對者都是宣傳「不去投票」,而不是「投反對票」。
請同學上場示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NTnLeMyPLQ
二分之一的公投門檻很高嗎?
每次提到這個議題,
都會有一些所謂的「專家」
在電視上拿出各國的公投門檻來比較,
最常被提到的就是同樣設有「二分之一門檻」的澳洲跟瑞典。
但是這些「專家」不會告訴你,
這些國家的投票率都遠比臺灣還高,
澳洲是實行「強制投票」的國家,
正式的公投案,不去投票是違法的;
而瑞典除了平均的投票率就高以外,
「修憲」相關的重大公投案也是強制投票。
為什麼說從一開始就是「故意」設計的?
這沒什麼好爭議,人家自己說的。
公投法的主要起草人陳文茜
在 2005 年接受專訪時就自己說了:
「我通過『公投法』,但我要讓『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
「前面那些公投都是假的,因為我要全體公民數的一半,那你怎麼投?投票率都只有8成,所以你只要有3成的人反對,他就輸掉了。」
因此《公民投票法》實施到現在
六次公投案的通過率是 0 %,並不是偶然。
去翻資料就知道,好幾件公投案都是9X%比例的同意票但是沒過門檻(反對黨操作成功)。
https://imgur.com/a/6ma3o
(圖: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上述的國家,只有臺灣一次公投法都沒過。
所以常常有些議題,
反對的人都會跑出來搧風點火
「不然公投啊」「快公投啊」「笑你不敢啦」
因為他們知道公投根本不會過,
以上公投法的基本問題,
在板上應該很多人都知道。
不過如果選對議題,配合正確宣導,
現在公投或許也會有兩個好處。
第一個好處,凝聚社會共識。
我觀察臺灣有個很奇怪的現象,
有一些社會議題,只要是了解的人,
就幾乎都會走到同一個立場去,
而且往往越了解,立場就越堅定。
這種問題根本就是利用民眾的無知才存在的。
多數人平常對這些議題都不太了解,
因此就會有一些人,
用各種方法去阻止大家討論、了解真相。
請同學再上場示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bD3AGFX6I
面對這種議題,
全國性的公投或許是一個機會,
網路、電視台、報章雜誌,不管任何立場,
都不得不把這個議題端出檯面來討論。
因此對某些人來說,即使你公投不會過,
他還是怕你真的成功發起公投。
因為會有更多的人因此了解這個議題。
好險,公投的連署門檻也被設計的很高。
那些人掌握的媒體
在連署的階段絕對不會幫你宣傳。
第二個好處,提醒大家公投法的問題。
或許發起公投的目的不是為了要過,
而是為了要讓大家發現它根本不能過。
如果我們公投一個議題,
很明顯有較高比例的人支持,
媒體、社會輿論的風向也都偏向一方的話,
...當然公投還是不會過,
不過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讓更多人意識到公投法的問題,
有個理由把公投法的修正提上時程。
這個時候想逆風出來擋公投法修正應該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這樣,
其實公投法修正早就進行一半了,
只是因為大家不care就被堆在那裏。
在這個基礎上,
台獨是不是個適合的議題?
風險可能有點大。
台灣的統獨議題有太多種說法了,
統一、現狀、修憲、制憲正名、建國...
這些在過去幾乎被塑造成一個「禁忌話題」,
導致大部分的人根本就搞不懂。
即使是現在,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在現實中和朋友談論這個議題。
我其實有點懷疑真的發起台獨公投,
能不能過相對較高的連署門檻都是個問題。
但如果真的能成功讓大家有機會來理性、好好地討論台灣的統獨議題,絕對是好事。
理論上一件事情,無論你是站在哪個立場,
都不應該反對大家理性的討論,
除非這個議題,是我上面所說的那種。
有沒有可能,你的立場是屬於,
人家了解以後就絕對不會支持的那種?
不過稍微扯遠一下,我是覺得...
一些更沒有爭議的議題可以先來啦,
例如說,「廢省」。
我也是前幾天看到這活動才想到,
http://tinyurl.com/yax6ywak (FB)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
我們還有臺灣省、福建省政府這東西,
我們在這邊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時候,
每年還要給他們兩億元出國旅遊,
以「台灣省」的名義和別人交流。
我上省政府官網想看看他們都在做什麼,
沒想到他們自己竟然回答了這個問題。
http://www.tpg.gov.tw/tpg/info_news2.php?ID=368
大概意思是說:
好多人都在問說,
台灣省政府為什麼還要存在呢?
因為憲法說要有所以有啊,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啦,
我看完的感覺是...你們要不要乾脆不解釋算了。
總之有些人以為臺灣很民主,
其實我們的民主制度根本不健全啊!
從公投法、選罷法,
到最基本的憲法都有問題。
只是藏得很巧妙,
體驗起來和真的民主有87%相似。
如果真心想改變,
搖旗吶喊、互相謾罵,
其實不是很有效益的做法。
因為反對你的人,不會因此被你說服。
不如想想看,
如何讓這些問題優雅地暴露在大眾面前?
因為民主的敵人不是爭鬥,而是無知。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7-09-09 23:35:00
有什麼好怕了,扣掉9.2,台灣有90.8%的人贊成獨立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7-09-09 23:36:00
快叫資進黨修法
作者: net0328 ( )   2017-09-09 23:36:00
不如說看看裡面有些公投是有什麼居心 而且入聯返聯是兩方執政反對兩黨同時推出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9-09 23:37:00
少數綁架多數太恐怖了...扣掉那些不支持的根本就有100%支持
作者: nqj (黑貓)   2017-09-09 23:37:00
科科你講的民進黨其實什麼都知道,但公投就是繼續關鳥籠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9-09 23:38:00
為什麼100%支持公投還不能過! 就知道這是少數綁架多數的法律
作者: znck (風月)   2017-09-09 23:38:00
實際上目前公投只是諮詢性 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率 你要人怎麼投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17-09-09 23:39:00
你說這麼多話然後執政黨自己孬掉,誰信
作者: ukfuture   2017-09-09 23:39:00
現在有什麼資進黨不能做的? 做 快做啊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7-09-09 23:40:00
還不快叫DPP立委修法,加上時力已經可以屌打9.2了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7-09-09 23:41:00
支持降低公投門檻 但為什麼資進黨完全執政了卻一直再裝死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7-09-09 23:42:00
70%的投票率是建立在議題重要性上吧 如果一件提案贊成人數
作者: e33554431 (飲水思源~)   2017-09-09 23:42:00
說得好 讓我們來公投決定要不要修公投法好了
作者: zssj ( )   2017-09-09 23:48:00
小英不都說了公投法年底前修過,等著看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