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查了一下對岸的刑法
: 李明哲被起訴指控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 也就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05條
: 條文內容如下
: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 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
: 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
: 這個量刑寬度很大
: 目前看來 李明哲顯然不是首謀
: 首謀是另外那個彭XX
: 至於是否積極參與 其實有點主觀認定
: 若是被認定為 其他參與者
: 那麼李明哲最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或者更輕微判決
: 原先一般認為李明哲案本身宣示意味濃厚
: 目的是警告在中國大陸活動的境外人士
: (包括港澳居民)
: 還有什麼NGO組織 活動要注意些
: 李明哲就剛好被拿來當樣板
: 他身分最適合(臺灣人)
: 基本看他現身體型
: 這段時間應該至少沒餓到
: 聽說咱們土豪哥羈押一段時間後
: 身體瘦一圈
: 至於實際這段日子過怎樣
: 阿災
: 頭髮倒是都灰白了
: 重判李明哲對共產黨沒意義跟用處
: 意思到就足夠
: 共產黨告訴大家
: 如果妳們在我的勢力範圍挑戰我
: 我可以有很多方法處理你們
: 注意點
: 看下去
感謝原po提供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內容
看來這一條的處罰範圍真的很大
輕的三年以下,重的五年以上
李明哲現在自己承認犯了這一條罪
台灣這邊的政府也沒辦法說什麼了
唯一可以慶幸的是
李明哲看起來還算健康
中國沒有去虐待他
李明哲在中國關個幾年
應該就可以回來台灣跟老婆團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