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放錯重點
重點在於公告的原文寫著男加薪800 女加薪650
完全沒有提到職務 而是以性別來做調薪依據 直接就違反勞基法了
職務的解釋部分是已經在網路上被罵翻之後才出來補充的
怎麼酸民平常每個人都是勞動法令通
但遇到台女就立刻轉彎跟白賊義一樣
「有得領就不錯了」
「女人本來就可以靠美色」
「男人責任重大,女人隨時可以回家顧小孩」
「男人與女人原本就角色不一樣,不同薪水也正常」
你媽媽以前就是被以上這種言論羞辱了幾十年到今天為止還是這樣
怪慣老闆說別人的小孩死不了的同時酸民還不是一個個抱持著
「別人家的媽媽女兒就是賤」的嘴臉
只能說 開發中國家的國民水準不EY
但也有人說這篇公告是假的 有沒有清楚事情原委的人可以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