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需要監督接受捐款的宗教團體嗎?
最近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很火紅,很勉強地開著萊斯萊斯在街上跑,
宗教團體拿了很大一部分的捐款,其實透明化財務也只是剛好吧,
再想想之前瓷器轉投資軍火商事件,就很明顯地表示,"錢你給別管我怎麼花"的概念,
我想如果這些捐款人之後錢花去哪後還想要捐,那真的也是他們的事了!
看看這些歪國來的神父或者修女,就覺得他們辛苦了這麼久,我們才給予那麼點的幫助,
真心感謝這些人的奉獻!
感恩神父,讚嘆修女
去年底《國籍法》修正,只要外國人符合有殊勳於我國者,或由主管機關推薦,
有助中華民國利益,經審核通過後,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即可成為中華民國國民,
為此打開了有特殊重大貢獻及傑出專才留在台灣的暢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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