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房東都把兩個月押金,視為自己辛苦一年的年終加獎金的八卦?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前幾天搬出租屋處,原因是房東想漲她房租她不同意,又不想擋房東財路選擇自己
吃虧搬走(契約內)
房子在9/8完全清空整理乾淨還給房東
因為遷出當天她要上班就沒有去交屋
原本感覺上一切正常
結果房東突然傳了換鎖的收據給她說,因為她少交一支鑰匙,所以她換了鎖要1200,叫我
朋友支付
然後說要預扣水電2000起來
後面又傳說玻璃門毀損修理要一萬
梳妝臺毀損,處理要5-6000,問我朋友要賠償多少…(這兩樣跟房東要毀損照片房東已讀
都不回)
我朋友確定她走時所有東西都跟她搬進去時差不了多少(好險有大致上拍照)
結果房東這樣搞…是準備凹的前奏嗎?
怎麼這麼多房東這樣玩?房客有提告了不起就還錢,沒提告就當自己的?
附上價值5-6000的梳妝臺照片
https://i.imgur.com/noYw6dB.jpg
https://i.imgur.com/HcrAVV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