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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蛋伯性侵國中妹害懷孕 檢求重判但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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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54歲男子王茂榮2013年透過妻子介紹,找來從小看到大的鄰居女兒到自家鳥蛋攤位
打工幫忙,未料王男見對方年幼可欺,竟在汽車旅館、自家臥室分別性侵少女兩次得逞,
導致當時還在念國中的她處女膜破裂又懷孕,檢方認定王男與被害少女年紀差距過大、絕
不可能有情侶情愫,依照「乘機性交罪」起訴請求重判,沒想到卻被法官打臉,日前僅依
對未成年人性交等罪嫌,判處合併執行2年4個月有期徒刑。
「那年8月暑假,我游泳課下課之後,王伯伯開車載我到青青汽車旅館,我一進汽車旅館
就躺在床鋪上睡覺......。」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為了賺取零用錢,2013年暑假起
,有空時就會到王茂榮經營的大溪鳥蛋攤位幫忙,由於兩家人關係非常良好,所以當天她
不疑有它,進到汽車旅館就倒頭呼呼大睡,醒來後卻發現自己身上只剩一條內褲,她雖覺
得奇怪但也沒有多問,穿好衣服後就坐上被告的車回家去了。
隔年寒假,被害少女又來到王茂榮的攤位幫忙,由於適逢過年期間,生意非常忙碌,1月
底某天下班之後,王茂榮邀請她與王家人共進晚餐,她心想站了一天也累了,於是便爽快
答應跟王茂榮回去,沒想到端上桌的第一道菜就是麻油雞湯,「我是不能碰酒的人......
。」被害少女喝了幾口後馬上感到頭暈目眩、昏昏欲睡,王茂榮見狀就叫她上2樓臥室休
息,結果這次她醒了之後,外褲又被脫至膝蓋處、下體還非常疼痛。
「我原本以為是自己睡相太差......。」但幾個月後,被害少女開始不斷嘔吐,媽媽起初
心想是腸胃型病毒,但過了2、3個星期都沒有好轉,只好帶她去就醫,一檢查才曉得寶貝
女兒處女膜早已破裂、還有15周身孕,追問下被害少女想到王伯伯曾經說過:「不要把今
天的事告訴別人喔!」等語,媽媽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登門上王家興師問罪,王茂榮
見東窗事發,只好低頭道歉,但王男自始自終都堅持與被害少女是「兩情相悅」,絕對沒
有強迫她要發生關係。
雖然檢方在起訴書中也強調,年過半百的王男與當時還在念國中的被害少女年齡差距過大
,王男既有老婆、還有小孩,被害少女絕對不可能喜歡上王男,她之所以會傻傻跟王男上
摩鐵,純粹只是因為太單純,家長又沒有盡到教育責任,不代表被害少女自願要跟王男發
生關係,但法官認為,檢方的說法純屬推論、缺乏積極證據證明,「尚嫌率斷,自難遽採
」,本案癥結點在王男是否趁被害少女熟睡時「乘機性交」,但檢方所擁有的證據,全是
被害少女單方面的「懷疑」而已。
法官指出,被害少女在被性侵兩次之後,還收下王茂榮贈送的三星NOTE2手機一支,並與
王茂榮一家保持往來、出遊,兩人關係是一直到少女察覺身體出現異狀才中止,顯與一般
性侵受害人不符,對此,檢察官曾當庭表達強烈抗議,質疑法官對被害人的要求太嚴苛、
問題太狹隘,「這樣子是不是說,以後性侵被害人都不能跟加害人往來?收受加害人的禮
物?金錢?不然就不是真正的被害人?」
不過法官並沒有因此改變自己的心證,日前僅依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罪,分
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6個月,合併執行2年4個月。本案仍可上訴。(即時新
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