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2女泣訴無法排汗 遭異樣眼光
2017-09-12 13:06中央社 台北12日電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八仙事件,傳喚被告呂忠吉及多名重傷傷者出庭,2名被害女學
生在庭內表示,顏面四肢受傷,常遭人異樣眼光,皮膚無法正常排汗,目前仍在復健。
玩色創意國際公司民國104年6月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燃燒意外,造成
499人受傷,15人死亡。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認為,呂忠吉身為派對主辦人及現場總指揮,舉辦有償派對,知
道色粉有引發塵爆風險,卻疏未注意防範,或對員工教育訓練,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10月徒
刑,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受命法官蘇揚旭開庭時指出,告訴人部分,之前已傳喚死者家屬及重傷者等人,今天繼續傳
喚重傷者出庭;告訴代理人表示,因原審依相關卷證資料認定部分重傷者,僅為普通傷害,
請求法官再做鑑定。
呂忠吉庭上低調,未發一語,均委由律師回答。律師指出,原審認定正確。
萬姓女學生說,她的顏面及四肢受傷,身體對天氣無法適應,天氣熱時,皮膚無法正常排汗
,只有背部排汗,讓她很不舒服,手部還得繼續開刀,外出時,常受到異樣眼光,導致無法
上學,也不能工作,僅能持續復健。
郭姓女學生則說,目前就讀一家科技大學,她的受傷部分為顏面及四肢,因為皮膚壞死無法
正常排汗,無法久站,已穿壓力衣二年多,持續復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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