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杜酒駕】國防部研議 酒駕官兵停發所有加給
2017年09月12日 apple
國軍酒駕事件頻傳,為防杜國軍官兵酒駕,國防部長馮世寬決定只要是酒駕,就停發所有
國軍加給的懲處,以達警示及嚇阻作用。根據國防部目前研議的措施,以一名海軍潛艦上
士一級的人員計算,只要喝酒被查獲,他僅能領連基本工資都不到18455元的本俸,而高
達7萬多元的各項加給則將全數無法領取。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今天宣布,基於維護國軍軍紀及整體形象,並符合勤務公平性,凡因
酒駕受傷致未能實際服勤者,基於「有工作始有報償」原則,未來將「研議」停發其勤務
加給及相關給與,待能執行任務後再恢復領取,以達警示及嚇阻作用。陳中吉進一步表示
,例如因為酒駕出事後住院,而無法執行勤務,因此停發相關加給,待能執行任務後再恢
復領取,以達警示及嚇阻作用。陳中吉也說,勤務加給和相關給與如主管加給、海勤加給
、空勤加給等,這個規定目前尚在研議中,修改完相關規定後就會實施。
根據國軍的薪俸計算,以上士一級而言,每月的本俸只有18455元,另有「專業加給」
17830元、「志願役加給」10000元。此外隨不同服務單位,有不同的加給,例如戰鬥部隊
加給、海勤加給、空勤加給、高山加給、外離島加給、危險加給等。一旦因為酒駕車禍受
傷無法服勤,這些加給都要停發。因此若是一名服役於潛艦部隊(每月海勤加給37000元
)的上士,因為酒駕受傷導致停發加給,每月的收入就會由88275元,頓時掉到不足2萬元
。
陳中吉說,酒駕是全民公敵,不只造成自己家庭破碎,也傷害無辜用路人,國防部一再要
求官兵恪遵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也宣導指定駕駛、要求單位派車或自己叫計
程車的方式,希望官兵都能平安返回家中或駐地,呼籲官兵重視自己和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王烱華/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912/1202138/
5.備註:
不是直接汰除嗎? 改了? 而且這招會不會違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