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ron ()》之銘言:
: 房子的稅率可以參考國外的標準來課稅
: 自住房屋實價課稅0.5%
: 然後第二間房屋就是實價課稅2%
: 第三間房屋3%...第四間房屋4%
: 以此類推最高課稅到10%
: 這些房屋自然就會馬上釋出到市場上
相關的演算法我已經設計好了:
1) 不動產所有人向政府申報不動產的價值.
2) 政府公告申報的價值,並照價抽稅,比方說1%.(不再區分自用)
3) 全民任何人都可以照價申購.
(所以怕被買走,就要報高一點,然後多繳稅.)
4) 每位國民都有人頭免稅額,可以扣抵不動產的稅賦.
舉例說
老王有房子值1000萬,怕被買走,申報1500萬.
應繳稅額是15萬.
他家有4人,一個人可以免稅3萬,可以扣抵12萬.
所以他只要繳3萬的稅.
不用區分自住.
租屋者可遷戶口後,讓房東扣抵.
這樣沒有房地產的人,也能享受的免稅額的好處.
從此台灣沒有釘子戶.解決都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