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店家面交被勸阻痛罵北捷 律師笑她「不知

作者: RRADA (HIRO)   2017-09-13 17:22:16
1.媒體來源:目田
2.完整新聞標題:
店家面交被勸阻痛罵北捷 律師笑她「不知好歹」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9-12 20: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有甜點業者與顧客約在捷運站面交遭北捷人員勸阻,事後開直播痛罵北捷,疾呼「我們才
8個人」、「我是要賺取多大利潤」。律師林智群對此表示,捷運站內從事商業行為本來
就可罰,且正因為店家是小本生意,才要特別留意違法風險;而北捷人員一再勸阻就是不
想開罰,店家誤把善意當惡意,是不知好歹。
林智群在臉書表示,法律規定捷運站內不能從事商業活動,違者可以罰1500元到7500元,
此外不出站面交更有逃票的問題。針對店家聲稱只有8個人不會佔用空間,林智群強調,
問題是「8個人後面,還有千千萬萬個8個人」,此例一開後果難以收拾,
對於店家高喊「我是要賺取多大利潤」,林智群提醒,正因為店家沒賺多少錢,才要特別
留意「違法風險」,一旦北捷開罰就是1500元起跳,小本生意難以承受。他舉極端例子說
,如果今天是面交毒品,被罰錢不痛不癢,反而可以「go ahead」。
林智群指出,捷運站人員一再勸導,就是因為不想罰錢,想放業者一馬,否則直接開罰就
好;對方想放你一馬,你還不趕快走,杵在那裡一直問「我犯什麼法」,就是搞不清楚狀
況、不知好歹。
他感嘆,做生意頭腦要清楚,不清楚的結果就是,不知道自己承受了多少法律風險,還把
別人的善意當成惡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91522
5.備註:
貴店正朝著一星賣家的道路前進著。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7-09-13 17:23:00
中肯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23:00
大律師先定義商業活動吧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9-13 17:23:00
那 如果走到捷運站外面 就沒問題了吧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24:00
那如果快遞人員用捷運送貨算不算商業活動?
作者: ArSaBuLu (阿薩不魯)   2017-09-13 17:24:00
不讓人在捷運站面交根本是擾民+妨礙自由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7-09-13 17:24:00
白癡商業行為早在網路上就結束了,面交只是交付行為而已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26:00
討論法律問題要先「定義法條」和「定性事實 」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7-09-13 17:26:00
重點不在定義商業活動,他這法可以涵蓋的範圍很廣,
作者: a3831038 (哭哭傑)   2017-09-13 17:26:00
真要細分那位大律師跟北捷還站不住腳啦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27:00
兩個都沒做就下結論 這樣叫律師?
作者: snane (Clark克拉克)   2017-09-13 17:28:00
就出站不就好了,坐捷運又不想付錢是怎樣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9-13 17:28:00
這邏輯還是律師,台灣文組真可悲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17-09-13 17:29:00
擾民垃圾法律顧問
作者: unfinish (百年孤寂)   2017-09-13 17:31:00
沒有交付 商業行為能算結束嗎 錢給了東西有沒有拿到無所謂? 我都不知道誰比較白癡
作者: skullno2 (頭骨二號)   2017-09-13 17:31:00
這條印象中就是要擋不出站的面交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9-13 17:33:00
一般個體戶和商家營業差很多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3:00
管太多了 商店又不在捷運 只是來交貨而已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33:00
如果認為交付是商業活動 那麼運送商品也不能用捷運啦以後大家面交商品都只能搭公車或自己開車騎車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4:00
也與一般人認知相差太多 那捷運不行 可否到北車面交?
作者: capitalofz   2017-09-13 17:35:00
因為運送也絕對是商業活動的一環
作者: RRADA (HIRO)   2017-09-13 17:35:00
方向好亂啊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5:00
那北車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改到公車站面交 那也比照辦?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7-09-13 17:35:00
大家交貨都很低調迅速,會搞的眾人皆知的也很厲害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6:00
到學校面交=在學校開店 在圖書館面交=在圖書館開店
作者: juyac11 (砂山)   2017-09-13 17:37:00
同站進出花掉多少成本?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7:00
不要因為別人講得比你有道理就說別人是店家
作者: RRADA (HIRO)   2017-09-13 17:37:00
有道理? 可是我覺得沒道理啊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7-09-13 17:37:00
這種事就是偷偷來,大張旗鼓擋住通道跟站務吵架還直播根本白目..
作者: yehpi (uhmmm)   2017-09-13 17:38:00
某C好自嗨壓自己說自己有道理 棒棒der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7-09-13 17:38:00
到時候真的嚴格執行大家都不用玩了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38:00
自己看看推文是不是只有一個人在自嗨
作者: live1002 (XD)   2017-09-13 17:39:00
說自己有道理 了不起 負責
作者: yehpi (uhmmm)   2017-09-13 17:39:00
自己說自己好有道理 真的很好笑壓
作者: RRADA (HIRO)   2017-09-13 17:41:00
我也常說我長得像金城武啊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7-09-13 17:41:00
怎會有人把交付行為從商業行為剔除,交付可是義務,自然算在裡面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41:00
說別人是店家 真的很好笑壓 前20樓有19樓有意見都是店家大家都沒道理 就你R最有道理了啦 我們全都店家呢(笑)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7-09-13 17:42:00
要面交就出站很難懂嗎護航的是自己平常都愛擋在通道交付東西嗎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45:00
不難懂 只是不合理啊 一般人誰會真的出站啊 騙鬼我買東西是沒面交過啦 只是覺得這規定是罰好笑的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7-09-13 17:46:00
說真的不合理也不會去怪律師,因為法就擺在那
作者: RRADA (HIRO)   2017-09-13 17:46:00
你高興就好(放大絕)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7-09-13 17:48:00
北車有法禁止嗎?沒的話拉北車出來還蠻好笑的科科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50:00
就是沒有啊 只有捷運有 這規定就可笑在這 你才知好笑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7-09-13 17:50:00
不是不合理只是自私罷了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9-13 17:51:00
走到捷運 真是好自私 自私在哪
作者: Playorange (Playorange1117)   2017-09-13 17:52:00
wow 某樓好有邏輯 是店家的律師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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