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好像也是老師
他跑去泡溫泉的時候也碰到了一個愛打桌球的女生
結果後來他跟這個女生就在學校組成了桌球隊
不過好像這個老師後來有跟這個女生的媽媽不知道在搞什麼
後來就沒繼續問了
※ 引述《s66449 (老實樣)》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y957oz6a
: 桌球教練帶5女上摩鐵!「加強訓練」大玩3P猥褻…女童當庭哭了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雲林某國小一名60歲的桌球教練濫用權威,陸續帶5名女學生到摩鐵,並對其中4名未滿14
: 歲的女童猥褻、性侵。二審依對未滿14歲幼女性交與猥褻罪名合併判該男7年徒刑。
: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男平常像「爸爸」一樣照顧女球員們,還想收她們當乾女兒,卻
: 藉試穿球服、加強訓練等藉口先後帶5名未滿14歲的女童(以下皆化名)開房間,進行猥
: 褻。
: 男教練民國105年5月14日開車載著小美、小雅兩人到雲林開房間,以「按摩胸部」為由,
: 拉著小美的手摸自己的胸部,再舌吻對方;同年7月19日帶著小莉到摩鐵,指示對方躺在
: 床上,並開始摸、舔胸部,再撫摸她的下體猥褻。
: 該男食髓知味,同年7月26日再次帶小美開房間,除了舔、摸胸部之外,還用手指侵入對
: 方下體;同年8月8日中午,他又帶另兩名女童開房間,在她們輪流洗澡時,舌吻、揉捏她
: 們的胸部進行猥褻。
: 小美在作業簿寫下遭手指侵入的過程,事情因此而爆發,讓被害女童的家人紛紛報警提告
: 。一審法官依猥褻罪等5罪判該名男教練8年2月徒刑,應執行5年。
: 二審法官認為,女同學證稱時當庭哭泣不止,可見身心受到很大的創傷,於是依對未滿14
: 歲幼女性交與猥褻罪名合併判這名教練應執行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