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死刑有一定的嚇阻力
: 但我們要為此嚇阻力容許誤判冤死的可能性?
: 而此嚇阻力有無其他方式替代?
: 而不再是"死刑無嚇阻力"了
古代就知道死刑的嚇阻力不強,
因為當人們認為"大不了一死"的時候,
什麼事都幹得出來,這就是所謂的"亡命之徒"。
真正具有嚇阻力的應該是肉刑,
現代新加坡的鞭刑是很仁慈的,
古代除了鞭刑外還有杖刑,輕則夾板夾手指,
重則切手指腳趾、斷手斷腳、刨膝蓋、切GG,
罰鍰罰金付不出來或惡意脫產,就發配邊疆勞動,
連坐制度還能保障街訪鄰里之間有守望相助的精神。
但個人認為這些古代刑罰畢竟不符合現代文明景況,
如果有人犯重罪,建議用流刑,也就是流放,
褫奪公權、刪除國籍,所有財產充公,
丟上小船飄去太平洋,終生禁止入境,
既不用肉刑也不用死刑,超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