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在摩鐵自行脫褲 告男網友性侵變誣告判刑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15/1204210/
: 林男提出2人事後的Line對話,證實並未強迫對方,檢察官認定非性侵,對林男不起訴,
: 並依職權檢舉楊女誣告。法官認定楊女構成誣告罪,判她4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
: → Pet: 這檢察官是肥宅的可能性有多高? XDDD 09/15 07:42
跟肥宅無關吧,你要是檢察官,看到這樣的風氣越來越盛行,也會想矯正
或是自己接到或是聽同事常常接到,也會很火的,這等於是在利用司法人員
來取得自己的利益,誰都會上火;根本藐視司法,把司法人員當自己賺不當財的工具
: → hu6111: 我是感覺好像有人在網路指導台女控告性侵 09/15 07:46
: → hu6111: 不然這幾年誣告性侵的案件也太多了 09/15 07:47
: → salamender: 應該有,告醫生都有社群指導了 09/15 07:51
沒有才奇怪吧,根本爽賺啊,因為以前的風氣,男生被告性侵,先輸一半
因為台灣目前的觀念還是,女性在性就是弱勢,因為女生要承擔懷孕的風險
所以會認為,就算你真的沒有性侵,你還是有幹到對方,有幹到就應該要付出什麼
這種以前來說幾乎爽賺的,然後告人又不用付出成本的,當然越來越多人會學
反正最後不起訴,告人的也什麼風險成本都沒有
這個案例很重要,有指標性意義
: 推 pzyc79: 希望這個判例可以竭止母豬亂告人的風氣 09/15 07:52
一定要矯正這種風氣,除了濫用司法人員外
更重要的是會害死其他好女生
是人都會經驗判斷,經驗久了難免先入為主
你要是司法人員,這種誣告性侵的接觸久了會怎樣?
哪天真的有好女孩被性侵,說不定心裡先想:是不是又是一個誣告性侵的
這樣就不會那麼積極,積不積極對結果一定會有差
: 推 t13thbc: 白痴啊 還以為隨便吉人沒事的 都不知道如果吉失敗是可以 09/15 07:57
: → t13thbc: 反告誣告的 09/15 07:57
誣告很難成立啊,且台灣對於性這回事,還是如我前面說的認為女生是弱勢
男生自己遇到,在社會風氣下,也會摸摸鼻子認了,不起訴就好了,因為確實有幹對方
: 推 wutsubasa: 這種案例再多一點,到時連真性侵都會被質疑就好笑了 09/15 08:39
這種母豬害死其他好女生
然後這種母豬最喜歡躲在所有女生的背後大罵"仇女"
拿其他女生來當自己的擋箭牌
: 推 Ipadhotwater: 有的人被告選擇和解 所以就賠錢了事 09/15 08:48
這種誣告性侵的,前面說過,因為社會風氣下,認為女生在性就是弱勢
所以大多會想和解算了,不然就是不起訴就算了
這種風氣實在是......
但如果這種新聞開始多了
大概又會有人出來罵
說要帶風向
這種人極大多數都是我前面說的
"躲在所有女生的背後大罵別人都是仇女,來掩飾自己行為的不檢點"
其實很多正常女生也很討厭這種母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