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渴求自由?周泓旭:調查局誘我認罪
2017-09-15 12:2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我國首起陸生共諜案中,前政治大學陸生周泓旭被依違反國安法判刑1年2月,根據台北地
院判決資料,周偵查中自白犯行,審判時翻供,辯稱「調查局人員是利誘我對於自由渴求
的心理叫我認罪」,不過,法官查證證人證詞,認為周偵查中認罪具任意性,並沒有違反
他的意志。
判決資料指出,周泓旭雖於調查局詢問、檢察官訊問時自白全部犯行,但於法院審理時,
否認自白的任意性,辯稱「我覺得調查局人員是利誘我對於自由渴求的心理叫我認罪」。
另外,周的辯護人表示,周泓旭是為了追求自由,所以才聽調查局人員的勸告而自白,並
不是出於他本人的意願。
台北地院指出,法官傳喚調查局承辦人員、周於偵查中選任的林姓律師後,認定周於偵訊
過程中並未受到不正利誘,全程有律師陪同,「自白的全部內容是接受律師意見後所為」
,因此周泓旭的自白,並不是在違反他自由意志下所作的陳述。
台北地院指出,周泓旭雖辯稱對接觸對象說的話都是吹噓的、是被設局陷害的,不過,從
周泓旭與證人談話的錄音譯文可知,周告知證人為大陸地區官員工作等細節,證人都能夠
一一清楚交代,可見證人的證詞「顯非胡謅、吹牛的情節」。
合議庭因而認定,周泓旭被控發展組織的訊息內容,都是他主動告知對方的,被周接觸的
對象只是被動接受訊息,所以沒有採認周的辯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0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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