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鏡週刊
2.完整新聞標題:
無罪的風險太高!日本拘留制度 逼老外認當電車癡漢
3.完整新聞內文:
「如果在電車當中,被人家大喊是色狼時,千萬不要猶豫快逃!」曾因涉嫌在通勤列車上
對女乘客伸出「鹹豬手」、遭日本警方拘留的歐洲人麥可(化名),理出這樣的結論。當
然,前提是他是無辜的,但實際上究竟有沒有犯罪,只有他本人清楚。
事發當天,一如過去4年的每個早晨,麥可(化名)搭上極度擁擠的山手線去上班。電車
上,突然有一名女子情緒激動地朝著他大罵,幾乎不會說日語的麥可,完全不知道發生了
什麼事,而就在女子大罵之際,車上其他乘客也一湧而上想抓住他,麥可這才恍然大悟,
自己好像被女子當成是色狼了。
老外沒料到 自己變成「電車癡漢」案主角
列車到站後,女子抓著他的手腕,把他拖下車找站務員處理,麥可當時腦子裡一片混亂,
所以沒有抵抗,只覺得自己什麼壞事也沒做,純粹誤會一場,他相信日本的法律會還他清
白。
「我已婚有小孩,沒有犯罪紀錄,同樣線路的電車我上班搭了四年都沒出過問題,像我這
樣的外國男子,為何要對人伸出鹹豬手?如果當時,我能預知後面會發生的事情的話,我
一定會從車站逃跑!」麥可理出這樣的結論。
站務員要他跟女子一起到站務室,此時的麥可已經逃不掉了。他堅信自己是無辜的,準備
拿出手機打電話求助,本來被站務員制止,但他要求必須跟自己的上司報告。
沒多久警察來了,麥可跟女子分別被帶到不同房間問話,警察對麥可說,由於他被指控有
行色狼行為之嫌,必須上手銬,然後麥可就像隻小狗一樣,被警察牽著上了巡邏車、送進
拘留所。之後他的手銬就沒卸下來過,一直跟欄杆或椅子鍊在一起,就連去上廁所,廁所
的門也不能關,因為手銬必須跟警察牢牢綁在一起。
後來警察透過口譯人員,開始對麥可進行詢問,確認事發當時狀況,包括他站在電車上什
麼位置、雙手放在哪裡,都得非常詳細陳述。警察還取了麥可的DNA檢體,與女子衣服上
採集到的DNA檢體進行對照,雖然警察對麥可說:「這個檢查是不會騙人的」,但檢查結
果卻從未跟麥可報告過。
詢問從早上10點左右開始,一直進行到晚上11點半才結束,麥可表示警察並未對他做出任
何威脅舉動,「只是連續超過13個小時,不斷地問我問題。」
只要進了拘留所 再強的企業律師也沒輒
在這個期間,麥可的上司一直要求要跟麥可會面,但被警察拒絕,也沒給個明白的理由,
即使是麥可的家人也不准跟他會面。不幸中的大幸是,麥可在國際大企業工作,公司有優
秀的律師團可以幫他。
終於,在深夜12點半,麥可獲准與律師團會面,律師們對麥可說「時間到了就可以從這裡
出來了」要他放心。但麥可之後持續被拘留,遲遲沒能被放出來。
麥可跟另外2名嫌犯一起關在拘留所,那是個不分晝夜一直開著燈的空間,在塌塌米上,
他被兩個人夾在正中央,必須縮成一團睡覺。據說,這裡5天才能洗一次澡。
案發隔天麥可就被送檢察廳,在一個聚集了200名嫌犯的房間,等著跟負責檢察官會面。
好不容易輪到自己,麥可不斷主張自己無罪,結果當天還是被送回拘留所。隨後,麥可再
度得到與律師團會面的機會,律師們的態度卻不如前一晚那樣充滿信心了。
就在麥可跟律師團第3次會面時,律師們態度180度轉變,要他認了色狼行為。「但是我沒
有做啊!」麥可終於按耐不住情緒,律師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麥可先生你聽好,如果
你不認罪的話,警察最長可以連續拘留你23天,然後如果警察認為你有犯罪事實的話,可
能就會起訴你,案子會交給檢察官,一旦法官判你有罪,你就得接受服刑。」
「相反的,如果你認了色狼行為,幾天內就會科罰金結案,雖然因此有了『前科』,但你
就可以出來了。請你冷靜想一想,為了你的家人想一想。」
堅稱無罪風險太高 老外認當色狼
麥可本身在國際大企業擔任要職,自認循規蹈矩,是個被上司與下屬信賴的人物。但在拘
留所關了幾天之後,他決定認了「沒伸過的鹹豬手」,因為律師們勸說他,堅持無罪的風
險太高了。
麥可認罪之後,警方撤銷了他之前的一貫主張,要他重新寫下「犯罪自白書」。「那時,
警察沒有問我到底有沒有做過,只是針對發生的事件進行詢問,我覺得警察根本不關心事
情的真相。」
麥可就這樣留下了前科,由於實在打擊太大,他帶著家人離開日本,說他再也不會回去了
。
麥可的故事,在旅日外國人的圈圈流傳著,擔心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不少人開
始變得很害怕搭電車,甚至只要上了人擠人的通勤電車,就全程把雙手舉高,免得被誤會
。
負責採訪麥可的法國《費加洛報》東京特派員,雖然相信麥可是無辜的,但他是否真的沒
做,只有他本人清楚。至少麥可的案例,可以了解一旦因為色狼嫌疑被警方拘留,不管認
不認罪,等在後頭的都是悲慘結局。
日本代用監獄制度 108年未改
日本的警察機關,可以不經申請許可,拘留嫌犯最長達23天,這在先進國家中是最久的,
早期本來僅限於「特別拘留所」,後來因為日本的拘留所數量不足,1908年開始,暫時委
由警察局內的拘留設施代為執行,並賦予警察偵訊與裁量的權利,熟知這個「代用監獄制
度」竟然就這樣延用超過100年。
根據麥可的親身經驗,有時候詢問長達10小時以上,不能自由吃飯與上廁所。如果是「再
逮捕」的狀況,23天的拘留期間還可能延長。不過直到最近,東京地方法院處理「癡漢事
件」開始改變做法,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就可以不用被拘留。
日本的「代用監獄制度」,賦予警察局拘留嫌犯與裁量的權利,由於拘留期間最長可達23
天,再加上「電車癡漢」案件通常缺乏事證,只要拘留就很可能被起訴,有些被冤枉的嫌
犯,會為了避免後續訴訟選擇認罪,繳罰金結案。
日本的「代用監獄制度」,賦予警察局拘留嫌犯與裁量的權利,由於拘留期間最長可達23
天,再加上「電車癡漢」案件通常缺乏事證,只要拘留就很可能被起訴,有些被冤枉的嫌
犯,會為了避免後續訴訟選擇認罪,繳罰金結案。
而對律師來說,委託人在被起訴之前,是不能查看案情相關記錄的,如此一來,律師只能
按照嫌犯的意思提供協助,給予如心理諮商般的意見。所以整個法律體制看起來,宛如是
為了引導嫌犯自白而設計的,畢竟連續度過23天看不見未來的日子,不管是誰,無論有沒
有犯罪,都可能堅持不住選擇招供,而之後想要翻案幾乎是不可能的。
99.9%刑事案被判有罪 業者推出「色狼冤案保險」
今年3月以來,日本發生10多起電車色狼跳軌逃跑事件,甚至有人因此被電車碾死,可能
是畏罪潛逃,又或是知道此類案件難以舉證,一旦被抓到就脫不了身,就算沒伸鹹豬手,
情急之下也只能逃跑。根據日本警視廳的數字,日本刑事案件被判有罪的比例高達99.9%
,被認為其中不乏事證不足的冤案。
在大企業服務的麥可,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一開始就有公司的律師團幫他,即便如此,
他也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清白,更別說同樣情形發生在一般人身上。
由於日本一年發生3,000起色狼案,2年前就有業者推出「色狼冤案保險」,每個月保額
590日圓,如果被保險人不幸被冤枉成色狼,案發48小時內的律師費全額補償,最高保額
300萬日圓。今年4月的保險申請才42件,受到近來色狼跳軌事件影響,6月份激增到2,222
件,據說被保險人以首都圈與京阪神的20歲到50歲的男性為主,還有婆婆媽媽主動幫家中
男性投保。
深怕無端捲入「電車癡漢」糾紛,除了買保險求心安,有人認為乾脆電車也設置「男性專
用車廂」好了,直接把男女乘客分開,減少犯罪機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DnqTP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911int002/
5.備註:
去日本自助旅遊的台灣男性,皮最好繃緊一點
至於在日本留學工作的台灣男性,更別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