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國中生性侵殺人案是發生在台灣台北縣新店市(今新北市新店區)的一起性侵殺人案
,死者因為與父親負氣,與隔壁班同學出遊,卻遭到網友性侵殺害,而死者遺體在犯案後
6個月被發現。
徐嫌用屋內的剪刀將方女的國中體育服與內衣內褲剪破,並剪開綑在雙腳上的膠帶,此時
方女逐漸恢復意識,而掙扎與大叫,徐嫌再次持鋁棒威脅方女,不顧方女掙扎與大叫,強
行用手扳開方女雙腳以性侵得逞,隨後方女下體流血,徐嫌用衛生紙擦拭,為了怕日後遭
到指認,徐嫌把許嫌帶到房內,表明已性侵方女,並要求他來殺人滅口,許嫌因為不敢殺
人而使徐嫌親自下手,徒手掐住方女頸部,方女因不斷掙扎而掙脫雙手抓住徐嫌手腕,徐
志皓見狀立刻叫許姓少年壓制雙腳,數分鐘後方女嘴唇泛黑而昏迷,徐嫌這才鬆手,與許
嫌合力把方女抬到浴室。
2008年12月21日,徐志皓和許姓少年偷開主嫌徐志皓父親的車子出遊時遇上警察臨檢,因
為無照駕駛,所以心虛開車衝撞員警,結果遭員警開槍制止,許姓少年當場被擊中,子彈
卡在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同月25日,主嫌在家長陪同之下,與
許姓少年的家長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民進黨台北
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2013年5月8日,許姓少年於2008年因衝撞員警,結果遭員警開槍制止導致半身癱瘓的國賠
案,經三審敗訴定讞。
有沒有當年這案子到底造成多大轟動的八卦?
國中生就能下手這麼狠也太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