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有片】怒!性侵惡狼剛假釋 10歲男童竟慘遭蹂躪
3.完整新聞內文:
宜蘭一名10歲男童今天中午要到社區籃球場,叫打球的哥哥返家吃飯,途中竟被一名有性
侵前科的中年男子帶到附近堤防的一處興建中的農舍頂樓性侵得逞,男童返家後,不斷哭
泣,跟媽媽說自己被「光頭阿伯」性侵,男童母親隨即報警並送到醫院驗傷,警方晚間已
逮到嫌疑人,初步已正在訊問中。
被害男童的父親對媒體說,就讀國小4年級的10歲兒子,中午時分要到附近的籃球場,叫
兩個哥哥回家吃飯。途中就被不明男子帶到附近河堤邊的一處農舍工地三樓,把男童壓在
地上,從後對男童性侵得逞。
「媽媽,有個怪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好痛!」男童的母親說,下午2時10分許,
男童獨自返家,一到家門口大哭,男童母親一問之下才知道男童被性侵,立刻報警並送到
羅東博愛醫院驗傷,其雙手手肘、膝蓋擦傷,肛門附近紅腫,有疑遭性侵跡象。
被害男童向母親說,平常這個怪阿伯就會對他摟抱,但他不以為意,也沒有跟家人說起此
事。今天中午,他正要去籃球場叫哥哥們回家吃飯,剛好看到那個光頭阿伯騎腳踏車經過
,所以才央請男子載他一程,不料男子卻把男童載到附近的一處農舍工地,之後還誆稱要
到工地行竊。男童擔心回不了家,才跟著進去,一走到工地的三樓,男子竟把他強壓在地
上,「用他的咕咕捅(男童的)屁股」,對男童性侵得逞。
「我怕他殺掉我!」男子完事後一度打算毀屍滅跡,企圖破壞性侵及擦去精液,但男童擔
心遭遇不測,忍痛不哭,想起學校師長所教,立刻機警的把褲子穿上,回說「要回家自己
洗」,之後男子騎車載著男童回到住處巷口,還交代男童「回家不可以亂說話!」
男童大哥說,在打球的時候有看到弟弟走到籃球場,可是一下子就消失不見,當時以為弟
弟在旁邊玩,所以繼續打球,直到弟弟返家之後才知道他被人欺負。
據男童的兄長指稱,「光頭阿伯」,平常都穿著白色背心、騎乘紫色腳踏車,會在村子裡
四處閒晃,也會到附近一處湧泉遊盪,晚上都會跑到學校附近出沒。
警方據被害人及家屬指證,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男子特徵,晚間7時許已帶回該名陳姓男子
(37歲,新北人)問訊。警方調查,陳男分別在1999、2005年犯案曾有2次性犯罪記錄,
並在2011年因強制性交罪被判刑,於台北監獄服刑,今年7月間因縮刑1個月提早出獄,今
年8月列管資料從新北轉移到宜蘭。
陳男個子不高,不到170公分,但身材結實,皮膚黝黑,警方晚間持拘票前往其住處要將
他拘提到案時,陳男猛力反抗,當時陳男還穿著犯案時的衣褲,全身在地上打滾,也因為
反抗,身上有多處擦傷。至於警方在他家住處查扣到的作案腳踏車,他說是偷騎鄰居的,
事前並沒有告訴鄰居就直接騎走。
陳男向警方供稱,案發時先帶男童到附近湧泉戲水,之後用腳踏車載小弟弟到500公尺外
的一處正在興建中的農舍3樓性侵。警方同時也起出作案時他所騎乘的腳踏車。
另外,縣警局警方婦幼隊已介入、社工也對男童及家屬製作訪視筆錄,訊後將送地檢署檢
察官減述,陳述案發經過。「一定要把他關起來!」被害男童母親說,因陳男知道他家的
地址,住家附近也有其他孩童,呼籲檢方將他預防性羈押,避免有更多孩童遭遇不測。(
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18/1205751/
縮:http://tinyurl.com/y7r5t56w
5.備註:
三次犯罪紀錄,關不到10年出獄再犯
應該要有性侵犯地圖跟電子腳鐐吧?
你馬的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