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9月21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膠水被沒收 女學童辱男師「是要黏你雞雞嗎」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11歲國小女學童,午休時摺紙星星,遭葉姓老師沒收色紙和膠水,未料,女童
竟出言辱師「阿是要黏你的雞雞嗎?」老師氣急敗壞要拉女童到辦公室還被踢小腿,一手
按著女童肩頸、一手拉女童的手到辦公室,事後惹來女童母親控告傷害、妨害自由,高雄
地檢署偵結,認葉師的管教並未逾越學校訂定的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將葉師不起訴。
一名媽媽向檢方提告,今年3月間,她11歲、就讀國小的女兒在學校午休時,因未遵守秩
序,葉姓老師勸導不聽,葉師將女童帶往二樓教師辦公室途中,徒手掐住女童後頸,並將
其右手抓住,造成女童頸部挫傷、雙肩挫傷,指控葉姓老師涉嫌刑法傷害罪與妨害自由強
制罪。
檢方調查,葉師供稱當天是女童午休不睡覺,遭維護秩序的同學告狀說她在摺紙星星,他
才留置色紙保管,之後又看到女童在玩膠水,他要女童把膠水交給他,卻遭反唇相譏:「
阿是要黏你的雞雞嗎?」
葉師說,他為此才要把女童帶到二樓教師辦公室談,但女童不配合又腳踢他的右小腿。葉
師坦承帶女童到二樓過程有用左手放在女童肩頸帶她到二樓。途中,女童在反應會痛,有
要他「可以輕一點嗎?」郭姓學務主任在問女童發生過程,女童有笑著說「要黏你的雞雞
嗎?」被郭主任說是不適切的言語,要她跟老師道歉,當時女童有翻白眼說「對不起啦!」
女童則供稱她午休在東西被老師都沒收了,有對老師講要塗你的雞雞,也有用腳踢老師的
腳,後來被老師帶往二樓辦公室,她會痛有喊救命。
檢方認為,女童是四天後才就醫驗傷,沒有積極證據可證明與葉師有關,且學校訂定的「
教師輔導學生管理辦法注意事項」中,對不服管教學生,必要時可強制帶離,尋求校外相
關機關協助。是以葉姓老師將女童帶往教師辦公室,雖讓女童產生疼痛不適之感,並未逾
越必要之程度,因此將葉姓老師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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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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