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自助餐氾濫
全世界只有在台灣
警察開槍打死作姦犯科的人
還要捧著賠償金給家屬
就以越南移工的例子來說
家屬還哭夭說:我的孩子不會開車 怎麼可能會搶警車
媽的讓我想起
肥宅我當兵高裝檢時
有個自願役偷我們連的37C被抓到
(37C有做記號)
自願役:我連37C都不會操作 拿你們家的幹嘛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東西會跑到這
從此我開始相信這世界上真的有人毫無廉恥心
再回到警察用槍的議題
如果台灣人民、政府、輿論都不能尊重警察當下對情況的判斷
在符合用槍時機的時候用槍都被質疑執法過當什麼的
那警察在執行勤務時只好產生一種默契
那就是「不開槍,不背鍋」
最後受害的永遠是台灣人民
才會有一堆8+9遇到警察盤查或臨檢
在那邊大吼大叫:有種開槍打我啊!
相信大家一定有看我說的過這類腥聞
在美國
有人敢對警察大吼開槍打我啊
敢嗎各位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