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bshawn (?覺得醜而已)
2017-09-27 07:39:53好!就這麼說定了!
以後酒駕要不是鞭刑、酷刑、就是死刑!
但是不可以抓汽車喔!只可以抓機車,反正騎機車的人比較好抓嘛,而且還不用怕抓到立委!
最好是酒駕抓到順便連坐法,把犯罪者的家屬、陪他喝酒的人、賣他車的業務,全部抓出來鞭一次!
讓他們知道不該跟這個人有這些互動!家屬不該讓他出門!
然後再到路上任由大家打殺砍
大家說,好哺好啊!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每天打開新聞幾乎都可以看到一堆酒駕肇事的垃圾
: 酒後開車 等於是把一台殺人工具開在路上跑
: 提告罰款金額真的有用嗎?
: 如果有效怎麼還一堆想死還拉人陪葬的
: 政府到底要不要重視酒駕的死酒鬼?
: 酒後不開車會死嗎?會死快去死一死別遺害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