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0月5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貼裸女照拚論壇積分 衝點閱率 先進警局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
從事服務業的廖姓男子,為衝刺網路點閱率,將標題為「國中小女友愛愛…」的國中少女
裸露照轉PO知名網路論壇,雖順利吸引大批網友按讚,但也因此引來警方究辦,將他依違
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移送檢方。
住基隆的26歲廖男今年8月初,在中國網站發現少女裸露照片,自認為照片沒版權問題,
便將照片轉貼到知名論壇,標題寫「國中小女友愛愛…」吸引大批網友留言感謝觀看,藉
此增加網友按讚數,增加自己在論壇上的積分,升等開啟更多觀看權限。
觸兒少性剝削罪
汐止分局偵查隊網路巡邏發現該篇貼文,通知廖男到警局說明,廖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
轉傳照片,不知道違法;但員警表示,轉貼少女裸露照片已觸犯兒少性剝削罪,最高可判
3年徒刑。廖男嚇得頻頻求饒,要警方給他一次機會,還提供下載的網站,供員警追查上
游。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廖男無前科,不慎誤觸法網,犯後深具悔意,最後給予寬典處以
緩起訴處分。
警方指出,在網路或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轉傳、張貼少女、少年裸露照片、影片,觸犯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規定,最高可判刑3年、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若意圖
散布、播送、販賣者,也會面臨2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以
身試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0963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