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性侵2醉台女 星國4狼輕判獲緩刑
2017-10-06 11:08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4名在台灣某大學就讀的新加坡交換生,去年底將2名台灣女子帶回出租處,將兩女灌醉,一
名女子被其中三人輪流性侵五次,士林地院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劉姓、陳姓、王姓男子和
林姓男子等人各判處一年八月到一年十月不等徒刑,但都獲得緩刑。
劉姓、陳姓和王姓男子輪流性侵其中一名女子,她為保護友人,意識模糊之際還用英文說出
「don't hurt my friend!」,三人在偵訊時互相推衍責任,法院將三人裁定羈押,但8月
31日皆已交保,限制出境,並試圖與被害女子洽談和解。
起訴指出,新加坡劉姓等4個交換生在台北市大同區租屋,並在台灣遊玩,劉去年12月10日
在夜店結識一名女子,雙方留下line聯繫,劉隔日便致電邀約女子至租屋處, 女子邀請另
名女性友人共同前往,並決定聊天後便返家,他們在客廳內飲用啤酒並玩骰子遊戲。
隔日凌晨,王男見劉男從夜店認識的女子已呈現意識不清、暈眩狀態,便將她帶到房間內性
侵得逞,王因酒後嘔吐離開房間,劉男見狀隨後進房性侵,劉出房門後,陳男隨後也進房性
侵。
待陳離開房間後,王又回到房間內性侵女子,女子向王稱「希望不要傷害我的朋友」等語,
但王不予理會,待王出房門後,劉又再度進房性侵。林男見另名女性友人獨自在客廳內睡覺
,便將他帶到二樓房間性侵得逞。
兩女清醒後報案,四人剛好當天離境,警方立即通知航警局發布境管,四人準備返國之際被
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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