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來台觀光性侵2酒醉女大生 新加坡4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10-07 06:25:31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我覺得這新聞 透露了一些小撇步
(恕刪)
: 法庭上記得要道歉、要哭一下,最好演得像死了父母一樣真情流露
: 然後和解庭隨便對方開價,稍微殺個價意思一下,表現得很抱歉一臉要負責的樣子
: 就是有悔意了,超爽的!!!
: 事情過了,回新加坡之後就海闊天空啦
: 賠償? 拿不到半毛錢,欠錢來台灣也不會被抓去關啦
: 鬼島法官真的很棒
(恕刪)
這個想法真的很棒!實務上,還沒開始談和解,就先脫產的也不少
所以,通常這種刑事附帶民事的
民事和解,先拿出現金來吧!沒現金也要有相當之擔保
在時間壓力之下(刑事判決前),設法喬到被和解的可以接受
還有,通常民事方面和解與否
對刑事的判決,影響很大,經常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被害的一方都已經願意原諒了,輕輕判、雙方都想不上訴、法官績效好,大家都可接受)
至於原PO的論點,就別拿來害人囉!
作者: sergt (sergt)   2017-10-07 08:05:00
法匠誤國破壞社會秩序的元兇
作者: yang57   2017-10-07 08:25:00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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