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事後,黃妻輾轉得知丈夫與前女友打了4次「分手炮」,用妨害家庭罪嫌告上法院,吳女
: 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不滿上訴,稱那晚第一次做愛是「合意性交」,之後的3次都是黃男
: 強迫,並稱當年8月剛動完墮胎手術,才會無力反抗而遭強制性交。
唉呦,推文都不看內文喔
這次不是女的亂誣告性侵
是她被元配告妨害家庭
所以才反咬對方是性侵的
認真說有問題的應該是黃男吼
有老婆還在外面亂搞
亂搞完了搞不定老婆
還讓老婆告別人
雖然500萬有誠意啦
但整件事情還是他責任最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