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指南大變革】 1份蔬果將等同1百克 熱量醣份控制很難搞
蘋果
國人熟知的1份蔬果約1個拳頭大小比喻,恐將消失。
衛福部著手「國人營養基準修訂草案」,
擬將蔬果1份份量明訂為可食用部分100公克,不再以體積、熱量換算。
此為衛福部首度將蔬果份量明訂數值,
但常進行飲食衛教的營養師、醫師認為,民眾及專業人士均不易判斷100公克,
此修訂不親民也不一定好。
衛福部國健署社區健康組組長林莉茹說,
依「國民飲食指標」及「每日飲食指南」營養基準,
建議國人每天依所需熱量不同,攝取5到9份蔬果,基本攝取量5份即為3蔬2果。
但2012年兩基準修正公布至今,已有部分不符現況,
因此研擬「國人營養基準修訂草案」,將明訂1份蔬果為可食用部分100公克,
預計最快年底前修訂完成公布。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表示,
國健署月前預告修訂草案後曾舉辦4場公聽會,爭議最大的就是明訂蔬果1份為100公克,
其中蔬菜爭議不大,但若吃西瓜、柚子等須去皮水果,
「難道要民眾去皮後再用磅秤測量?如此設計不夠親民。」
許惠玉舉例,舊制1份水果含15克醣份、熱量60大卡,依「每日飲食指南」水果份量建議,
最高1份水果克數為5顆帶皮山竹,總重420公克,
最少1份水果克數為去皮榴槤35公克,落差甚大,
依新制則榴槤需再多吃近2份,才能到達1份100公克標準。
再以香蕉為例,以往較大香蕉半根為1份水果,類推1根為2份,
依新制實際秤重1根較大香蕉120公克,才等同1份水果,
但醣份和熱量已較舊制增1倍,民眾恐攝取過多醣份和熱量,易增肥胖風險。
此外,以往1份小番茄重175公克,實際測量約14顆,
依新制測量1份小番茄100公克僅9顆,會有攝取不足問題。
許惠玉說,不反對國健署為計算方便,將1份水果訂為100公克,
但此方式連她身為專業營養師都很難判斷,
一旦水果攝取過量,易造成血中三酸甘油酯上升,增加心血管疾病、中風等風險,
採用拳頭量測仍較簡便。
台灣肥胖醫學會理事蕭敦仁醫師也說,他平時衛教水果份量時,
常基於醣份及熱量計算,也用1個拳頭為比喻,若採用1份水果100公克,
將對糖尿病患或需要減重、增重者造成困擾,
建議國健署再與醫師、營養師溝通找出配套。
林莉茹回應,目前規劃的營養基準是針對一般健康民眾,
若營養師、醫師認為1份水果訂為100公克不夠親民,
已研擬在各類水果旁用飯碗等圖示,輔助標示份量,方便民眾判斷,
至於糖尿病患等需控制熱量的族群,攝取水果前應先諮詢營養師或醫師,
以防攝取過多增加身體負擔。(沈能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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