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LINE女網友「何時來做愛」 他要賠3

作者: shiwenli (阿爸)   2017-10-11 10:47:18
有沒有鍵盤法律系出來說這案例啊?
這我覺得非常嚴重
已經戕害到言論自由了吧
先看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損害他
人人格尊嚴,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
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涵攝範圍超廣,隨便玩個五樓梗說肛、包莖字眼,還是戰性別、同性戀議題,只要遇到
愛告人的,讓人有心生畏怖、感受冒犯,人家就可告你拿錢,更扯法官還真的判3萬塊,
更不用說,ptt一堆私信約砲的,照這案例都可告,真的很誇張。
為了言論自由,這種案子真的是需要更多人關心。
作者: Jeff9453 (不要問太多)   2017-10-11 10:48:00
五樓很帥 別吉我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7-10-11 10:48:00
你的條文第一句不就打臉你了嗎哈
作者: t00012 (第六天蛇王)   2017-10-11 10:48:00
女權>>>>>憲法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10-11 10:49:00
bang bang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10-11 10:49:00
表特版不就一堆可以吉,,,至少賺百萬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7-10-11 10:49:00
我現在看你這篇文覺得非常不舒服
作者: twnndnpdnc (資收王)   2017-10-11 10:49:00
沒搶到五樓QQ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7-10-11 10:50:00
看過歪果案例 表特那種告不成 除非直接去SNS留言但呆灣就不清楚囉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7-10-11 10:51:00
光是"我可以"三個字 某些人就覺得是約跑了 吉不完 很累你問女森要不要做愛是性騷擾 不問不回答還要被告性侵問了性騷擾 不問變性侵 你要選那個?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7-10-11 10:55:00
趙雲: 翼德援我!!
作者: derekgao (derekgao)   2017-10-11 10:56:00
何時來做愛…心便當
作者: ywbBetter (小Bu)   2017-10-11 11:02:00
甲跟你說這些話 你不心生畏懼 好笑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10-11 11:06:00
害怕自己愛上對方嗎?
作者: wc4eva (居放客)   2017-10-11 11:44:00
女森趕快去西斯發文附圖 等人寄信開工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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